11月15日,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在我县召开,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戴双玉出席并讲话,副县长胡海平及相关市、县、区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听取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市直单位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任务等情况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措施等内容,并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就如何更好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戴双玉要求,要狠抓工作部署,强化主体落实责任,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建立线索筛查清单,及时办理办结有关案件。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行政司法协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有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要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探索和实践,加大向国家、省推送典型案例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