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着力解决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从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等3个方面提出共14条具体举措。
如何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意见》提出,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围绕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意见》提出加强规范化建设、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设“智慧复议”、加强宣传工作、完善监督机制等5条措施。
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队伍建设是关键。《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确保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改革后的工作实际相适应。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配备责任心强、法律素养高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记者 杨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