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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第一针接种将暂停?不存在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1-05-27 00:00 浏览次数:1

近日多地卫健部门发布消息称6月10日至30日暂停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少长沙市民反映也接到类似通知。26日,记者咨询省市疾控中心获悉,暂未收到暂停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通知,市民可正常预约接种。

目前,只需打一针的腺病毒载体重组新冠疫苗已经在湖南开始使用。新冠病毒疫苗1针、2针、3针有啥区别?不同类型的疫苗在接种时有何区别?接种条件是否有了新变化?疾控专家进行了解释。

我省正常接种疫苗首针,市民放心预约

今日,全国不少省份疾控部门发布通知,从6月10日起至6月30日暂停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重点保障第二针新冠疫苗接种,全力保障先接种人群免疫全程,建立人群的免疫屏障。近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也接到了不少长沙市民的反映,称接到了社区或小区发布的通知,称长沙也将在6月10日暂停接种第一剂次的新冠疫苗。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核实。

“长沙现在暂未接到暂停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的通知,目前长沙市新冠疫苗供应总体有保证,市民们可以放心预约,进行新冠疫苗的接种。”长沙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陈典表示,尽管没有接种限制,还是呼吁广大市民能尽快完成新冠疫苗的接种,为自己的健康提供保障。

记者在湖南省疾控中心就此问题进行咨询时,工作人员同样表示,目前还是正常进行预约接种,并未接到相关通知。

此外,对于近段时间网络上盛传的6月10日后新冠疫苗需要付费接种的消息,省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均予以了否定。

疾控部门提醒,符合条件、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尽快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我的长沙”等预约方式,或根据所在单位、社区通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前往就近接种点进行免费接种。

只打一针的疫苗投入使用,接种有区别

全程只需要打一针的腺病毒载体重组新冠疫苗,目前已经在我省开始使用了。

目前,湖南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三类:第一类是灭活疫苗(Vero细胞),分别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第二类是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由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第三类是腺病毒载体疫苗,由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生产。

三类疫苗在接种时有所区别。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只需要接种1剂。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需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1针、2针、3针,不同类型疫苗有何不同

疾控专家表示,无论使用哪一种疫苗,只要按规定完成全程接种,均可获得较好保护效果。只要是国家正规渠道审批上市的新冠疫苗,均可放心接种。

紧急状态下市民可接种一针剂疫苗尽快完成免疫;非紧急状态下可选择两针或三针免疫的疫苗;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建议优先接种两针或三针疫苗。

原则上建议用同一种类型的产品:已经接种过1剂灭活疫苗的市民,建议使用灭活疫苗完成全程接种。而接种完2剂灭活疫苗者,不建议使用腺病毒疫苗加强。

同时,不推荐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一起接种,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接种的间隔应该大于14天。但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间隔接种问题。

接种条件有变化,60岁以上人群可接种

三湘都市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新冠疫苗的接种条件对比今年年初的接种须知,有一些变化,此前受限的人群注意了。

接种年龄限制有变化。年初发布的新冠疫苗接种适宜人群为18岁以上至60岁以下,现在18岁以下仍是不建议接种人群,但60岁以上的健康人群目前是建议接种的。

怀孕期间接种疫苗不必中止妊娠。如在接种新冠疫苗后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疫苗,不用因此采取特别的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此外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因接种了新冠疫苗而推迟怀孕。

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妇女(如医务人员等)建议接种新冠疫苗。此外哺乳期妇女接种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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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的保护期只有半年吗?

新冠疫苗的保护效果在6个月以上可能会消退,但多数人保护效果消退时,体内仍存有大量免疫记忆细胞,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接种前后,能吃治疗其他疾病的药吗?

新冠疫苗接种前后,一些必需的药物是可以服用的,例如一些慢性疾病的药,治疗高血压病、糖尿病、高脂血症、扩张支气管药、平喘的药物都是可以服用的。但退烧药、抗病毒药及抗生素等,建议不要服用。

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记者 田甜 张洋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