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释放湖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信号,6月1日起,全省省市县三级按照新的行政复议体制实施,即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寻找行政复议机关将更加便捷,将大大减少“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的现象。
据悉,这次改革后,除实施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行政复议职责和队伍实现整合优化,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便利。按照我省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案统一管”“案统一办”,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来回跑”和行政复议机关“推诿扯皮”等问题。
目前,14个市(州)均已建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行政复议机构编制调整已按要求到位。各县(市、区)在人员编制调整、使用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配备办案设施、改善业务用房、增加工作经费等改革关键问题上进展良好。
为了确保过渡期间的复议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标准“三不降”,6月1日之前,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至终结。6月1日起,各级复议机关统一受理案件,政府其他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或者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针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最为关键的人员编制问题,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表示,我省编制部门从省级层面发文,同时对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人员编制进行明确,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省司法厅还将推行便民利民措施,逐步推行行政复议文书上网,丰富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方式,因地制宜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疏导点。各地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政务中心、接访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疏导点或者受理窗口,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记者 沙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