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局监督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水质检测标准,县自来水公司一水厂和二水厂坚持每天对出厂水水质实施10项自检,并委托湖南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岳阳监测站于8-份进行了39项水质全面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我县自来水公司一水厂和二水厂的出厂水质自检10项、8-份检测的39项检测结果都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