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   2014-1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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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节假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至3放假调休,共3天。1-4(星期)上班。

      二、春节:2-18至24放假调休,共7天。2-15(星期)、2-28(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5放假,4-6(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1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20放假,6-22(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27放假。

      七、国庆节:10-1至7放假调休,共7天。10-10(星期六)上班。

      节假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