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利用造纸厂废塑料-生产12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用造纸厂废塑料-生产12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岳阳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岳阳县新开镇上文村(原6906工厂内)
项目概况:岳阳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利用造纸厂废塑料-生产12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334m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大棚、成品仓库以及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水污染:项目产生的水污染源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气污染:项目主要废气为热熔塑料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在废塑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
噪声污染:项目主要的噪声设备有破碎机、塑料挤出机、切料机等。
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杂质、清洗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作物施肥。
2、废气:项目热熔塑料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塑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较少,采取自动喷雾除臭装置+车间通风措施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的方式,各厂界噪声满足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分拣杂质、清洗污泥外售,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固体废物均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
四、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作物施肥。对附近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外售、回收或环卫部门处理后,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项目环评、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5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574858682
E-mail:2814528028@qq.com
建设单位:岳阳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总
联系电话:13575676222
七、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起10个工作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岳阳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
201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