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县新开塘矿区兴隆石煤矿10万t/a石煤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岳阳县兴隆矿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县新开塘矿区兴隆石煤矿10万t/a石煤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岳阳县新开塘矿区兴隆石煤矿10万t/a石煤开采项目
项目概况:岳阳县兴隆矿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县新开塘矿区兴隆石煤矿10万t/a石煤开采项目位于岳阳县新开镇兴隆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0′28.04″,北纬29°12′51.21″,矿区面积0.0349km2,准采标高+60~+120米,矿界内保有资源储量1299.65千吨,可利用资源为1100.02千吨。本项目开采矿种为石煤矿,采用露天开采,,不设计炸药库,-采石煤10万吨,矿山设计服务-限11-。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岳阳县兴隆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迎风中路494号H 邮编:418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勘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沿线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起10个工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