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监测结果通告
根据《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湘教发[2012]61号)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4-11至22,岳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监测活动。现将监测结果通告如下:
1.全县义务教育达到基本均衡标准。据测算,我县小学、初中8项指标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56和0.44,符合国家规定的分别小于0.65和0.55的标准。但全县小学和初中的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以及小学的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5项指标不达标。
2.部分学校没有达到合格学校标准。据实地检查测算,-田镇立新完小、公田镇中心小学和彭昌完小、张谷英镇渭洞完小、饶村乡中心小学、黄沙街镇黄秀完小、鹿角镇牛皋完小等学校没有达到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涉及到以上问题指标和问题学校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体局,务必于8-31前拿出整改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并确保上述问题在省第三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前整改到位。
岳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