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了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偏远乡镇小学和教学点教师分不进、留不住,师资面临严重匮乏的局面,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0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并借鉴我市其他县市为农村小学公费定向委培教师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1.招生计划。2016-我县共招收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34名。其中:①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6人(文科3人,理科3人)。②初中起点五-一贯制专科农村小学教师(普通计划)20人。③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小学男教师培养计划”)8人。
2.培养学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初中起点五-一贯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普通计划)公费定向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各类招生对象均须本县户籍。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含小学男教师培养计划)还须是本县学籍。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1.2016-高考考生,截至2016-8-31,-龄未满22周岁(1994-9-1及以后出生)。
2. 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参加了2016-湖南省普通高考,且考试成绩达到2016-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热爱祖国,品行良好;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我县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8-。
(二)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含小学男教师培养计划)
1. 2016-应届初中毕业生,截至2016-8-31,-龄未满18周岁(1998-9-1及以后出生)。
2.今-中考总成绩不低于县一中计划内录取控制分数线。
3.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对象还必须持有招生来源计划中所确定的乡镇户籍。
4.热爱祖国,品行良好;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热爱小学教育事业,保证毕业后在我县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工作不少于5-。
三、招生来源及就业去向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按照“从县招生,回县就业”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入学前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2020-委培生毕业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各乡镇(荣家湾镇和新墙镇除外)农村小学教师差缺情况,统筹安排到乡镇以下农村小学任教,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服务期限不少于8-。
2. 初中起点五-一贯制专科农村小学教师(普通计划)。按照“从县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时由县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委培生在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时,同时根据中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就业志愿乡镇(就业志愿选择表附后),就业乡镇仅限于毛田镇、公田镇、-田镇、张谷英镇、步仙镇等5个乡镇。2021-委培生毕业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委培生就业志愿,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安排到乡镇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5-。
普通计划就业面向的乡镇是:毛田镇5人,-田镇5人,公田镇2人,张谷英镇5人,步仙镇3人。
3.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主要是为了通过调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师招聘办法等方式,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又解决我县偏远乡镇教学点教师匮乏的问题。按照“从乡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以乡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乡镇教学点任教。招生时由县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服务期限不少于5-。
小学男教师培养计划招生及就业面向的乡镇是:毛田镇2人,-田镇2人,公田镇1人,张谷英镇2人,步仙镇1人。
四、招生录取程序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1.填报志愿。高考上我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须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中填报湖南一师小学教育专业。填报的时间及要求按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凡填报了湖南一师小学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都要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薄。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及面试结论另行通知。
3.签订协议。面试合格,按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结合面试情况,分文理科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签订协议书考生名单,并张榜公示。张榜公示结束后,教体局统一组织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考生未满18周岁,由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协议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4.录取。湖南一师依据已签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录取。
5.复审。新生入学后,湖南一师在一个-内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湖南一师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二)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含小学男教师培养计划)
1.组织报名。县教育体育局按照1:4的比例,将报名指标分配到各中学,各中学应动员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男女各半的原则自愿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毕业学校初审推荐。考生毕业学校依据其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上报到县教育体育局。
3.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合格的学生参加所在学校的中考。中考成绩揭晓,根据考生成绩,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合格的学生参加所在学校的中考。中考成绩揭晓,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2(招生来源计划数≤5时)或1:1.5(招生来源计划数>5时)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
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和面试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中考成绩总平均分×0.7+面试成绩×0.3(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以市为单位由培养院校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面试记载表,经县教育体育局盖章后,考生带表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院校负责制定
5.体检。县教育体育局在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根据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数、外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这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择优选拔。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上述办法递补。
6.签订协议。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7.预录取。市教体局在审查县教育体育局所报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并在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培养学校。
8.录取。培养学校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前将预录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复核后,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公示无异议,复核完毕后,由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9.报考了公费定向委培而未被培养院校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按我县中考招生录取方案录取到相应的普通高中或县职业中专。
五、相关政策
1.公费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
2.公费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3.公费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本科生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科生不得脱产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但可在职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
4. 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5. 高中起点考生,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公费资格者,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志愿,进行其他志愿的录取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积极招收免费师范生,是我县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小学教育事业。
2.各高中校要在高考成绩下达,填报志愿时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并在宣传窗内专栏推介;要摸清填报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并报人事股备案;要督促志愿填报考生在志愿填报结束后两天内,凭户口簿到人事股确认。
3.各初中校要在中考前对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政策进行宣传,积极组织报名工作,按要求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校内公示5。
4.本通知及相关附表可在县教育体育局网站或人事股邮箱下载,联系电话:0730-7624190
2016-6-1
培养学校 |
计划数 |
招生来源 |
就业去向 |
录取 |
条件 |
说明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6 |
全县 |
全县(荣家湾镇和新墙镇除外) |
全县统一划线录取 |
本县户籍、学籍 |
|
长沙师范学院 (普通计划) |
20 |
全县 |
毛田5、-田5、公田2、张谷英5、步仙3 |
全县统一划线录取 |
本县户籍、学籍 |
两种计划只能任选其一报名 |
湖南幼儿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 (小学男教师计划) |
8 |
毛田2、-田2、公田1、张谷英2、步仙1 |
毛田2、-田2、公田1、张谷英2、步仙1 |
以乡镇为单位划线录取 |
本县学籍、本乡镇户籍 |
附件1
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附件2
2016-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
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
考生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
照
片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户 籍 所 在 地 |
县 乡(镇) |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
毕业学校 |
特 长 |
||||||||||||||||||||||||||
担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 |
邮政编码 |
||||||||||||||||||||||||||
通 知 书 邮寄地址 |
收 件 人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 名 |
称谓 |
政治面貌 |
职业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中考 成绩 |
总 成 绩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 |
备注 |
|||||||||||||||||||||
加分后的成绩 |
|||||||||||||||||||||||||||
申报 志愿 |
□ 小学教师 (□乡镇任教计划) (□民族乡计划) |
□ 幼儿园教师 (□乡镇任教计划) (□民族乡计划) |
|||||||||||||||||||||||||
在校 获奖 情况 |
|||||||||||||||||||||||||||
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
(公章) - - |
||||||||||||||||||||||||||
考 生 总成绩 |
中考成绩 总平均分 |
面试成绩 |
体检结论 |
||||||||||||||||||||||||
县市区 教育(体) 局意见 |
(公章) - - |
||||||||||||||||||||||||||
市 州 教育(体) 局预录取 意见 |
(公章) - - |
||||||||||||||||||||||||||
培养学校
审核意见 |
(公章) - - |
||||||||||||||||||||||||||
省教育厅
复核意见 |
(公章) - - |
||||||||||||||||||||||||||
备 注 |
注:①此表双面印制;②中考成绩中所列科目口径与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③“加分后的成绩”一行中填写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后的中考成绩,其他考生不需填写;④“申报志愿”栏中的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2个选项,限选其一,并在相应的方格上划“√”;其中如要填报乡镇任教计划或民族乡计划志愿的,还须根据相应的招生计划填写所定向的乡镇名称,并在相应的方格上划“√”。
附件3
2016-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
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
考生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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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民族 |
户 籍 所 在 地 |
县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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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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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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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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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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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书 邮寄地址 |
收 件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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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 名 |
称谓 |
政治面貌 |
职业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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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成绩 |
总 成 绩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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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后的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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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志愿 |
□ 普通计划 □乡镇任教计划:
□民族乡计划: |
||||||||||||||||||||||||||
在校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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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
(公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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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总成绩 |
中考成绩 总平均分 |
面试成绩 |
体检结论 |
||||||||||||||||||||||||
县市区 教育(体) 局意见 |
(公章) - - |
||||||||||||||||||||||||||
市 州 教育(体) 局预录取 意 见 |
(公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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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校
审核意见 |
(公章) - - |
||||||||||||||||||||||||||
省教育厅
复核意见 |
(公章) - - |
||||||||||||||||||||||||||
备 注 |
注:①此表双面印制;②中考成绩中所列科目口径与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③“加分后的成绩”一行中填写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后的中考成绩,其他考生不需填写;④“申报志愿”栏中的普通计划、乡镇任教计划和民族乡计划三个选项,限选其一,并在相应的方格上划“√”;其中填报乡镇任教计划或民族乡计划志愿的,还须根据相应的招生计划填写所定向的乡镇名称。
附件4
岳阳县2016-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报名指标分配表 |
|||||
乡镇 |
学校名称 |
九-级 |
普通计划 |
男教师 |
|
1 |
毛田镇 |
岳阳县毛田镇相思中心学校 |
83 |
2 |
3 |
2 |
毛田镇 |
岳阳县毛田镇云山中心学校 |
47 |
1 |
2 |
3 |
毛田镇 |
岳阳县毛田镇中心学校 |
89 |
2 |
3 |
4 |
-田镇 |
岳阳县-田镇中心学校 |
350 |
5 |
8 |
5 |
公田镇 |
岳阳县公田镇中心学校 |
191 |
3 |
2 |
6 |
公田镇 |
岳阳县公田镇甘田中心学校 |
115 |
2 |
2 |
7 |
张谷英镇 |
岳阳县张谷英镇中心学校 |
202 |
3 |
5 |
8 |
张谷英镇 |
岳阳县张谷英镇饶村中心学校 |
129 |
2 |
3 |
9 |
步仙镇 |
岳阳县步仙镇中心学校 |
148 |
3 |
2 |
10 |
步仙镇 |
岳阳县步仙镇凤凰学校 |
108 |
2 |
2 |
11 |
杨林乡 |
岳阳县杨林乡中心学校 |
233 |
4 |
|
12 |
柏祥镇 |
岳阳县柏祥镇中心学校 |
234 |
4 |
|
13 |
长湖乡 |
岳阳县长湖乡中心学校 |
250 |
4 |
|
14 |
新墙镇 |
岳阳县新墙镇学校 |
260 |
4 |
|
15 |
黄沙街镇 |
岳阳县黄沙街镇中心学校 |
240 |
4 |
|
16 |
黄沙街镇 |
岳阳县黄沙街镇黄秀中学 |
98 |
2 |
|
17 |
中洲乡 |
岳阳县中洲乡中洲中学 |
203 |
3 |
|
18 |
中洲乡 |
岳阳县中洲乡中心学校 |
0 |
0 |
|
19 |
筻口镇 |
岳阳县筻口镇中心学校 |
325 |
5 |
|
20 |
新开镇 |
岳阳县新开镇中心学校 |
253 |
4 |
|
21 |
新开镇 |
岳阳县新开镇五垸中学 |
0 |
0 |
|
22 |
荣家湾镇 |
岳阳县荣家湾镇麻塘中心学校 |
197 |
3 |
|
23 |
荣家湾镇 |
岳阳县荣家湾镇鹿角中心学校 |
207 |
3 |
|
24 |
荣家湾镇 |
岳阳县荣家湾镇友爱中学 |
71 |
1 |
|
25 |
荣家湾镇 |
岳阳县荣家湾镇中心学校 |
441 |
5 |
|
26 |
县八中 |
岳阳县八中 |
746 |
8 |
|
27 |
湖洲 |
岳阳县湖洲学校 |
16 |
1 |
|
合 计 |
5236 |
80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