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防汛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   2017-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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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17-00013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

通告

岳县政通〔2017〕10号

当前我县正处于防汛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受连续强降雨和洞庭湖高危水位影响,我县各类水库、山塘和堤垸内外湖的洪水水位居高不下,险情频发。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防汛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安全监管工作通告如下:

1.禁止在全县所有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骨干山塘、堤垸内外湖、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被淹桥梁和被淹公路的涉水涉灾区域、场所从事钓鱼、捕鱼和休闲等各类与防汛抗灾无关的活动。

2.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工程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在上述涉水区域、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张贴本公告,并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要拉起警戒线。要加强对上述涉水区域、场所的巡查值守,一旦发现险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县公安、交通运输、渔政、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要对上述涉水区域加强巡逻值守。对擅自进入上述涉水区域、场所从事与防汛抗灾无关活动的,要及时劝导并组织撤离。对拒不撤离的,由县公安部门负责强制带离并给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

4.本公告有效期自2017-7-6起至防汛二级响应结束止。

特此通告。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