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3000吨废有机玻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   2017-07-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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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3000吨废有机玻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处理3000吨废有机玻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岳阳县新开镇兴安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岳阳县新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理3000吨废有机玻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以有机玻璃废料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破碎、裂解、精馏工序生产出有机玻璃单体,-处理有机玻璃废料3000吨。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岳阳县新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岳阳县新开镇兴安村

联系人:刘总电话:15152676663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

联系人:蔡超群电话:1771890167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3)环评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公众意见调查

(4)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6)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7)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环境影响因素,描述评价重点和保护目标;

(2)对建设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给出评价结论;

(3)分析、预测和评估本建设项目施工和营运期间对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风险的影响,给出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消除或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实施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4)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5)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看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的建设选址选线是否合理?

3、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5、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6、公众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设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为了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岳阳县新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