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名检察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检察人员3名,其中司法行政人员1名,检察官助理2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备公务员身份,-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龄在35周岁以下(1982-1-1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司法行政人员岗位需有会计证,报考检察官助理岗位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规定;
6、本人自愿到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5-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无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限或所在单位不同意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到湘检网http://www.hn.jcy.gov.cn/、岳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yx.gov.cn/Index.html或我院外网http://www.yyjcw.gov.cn/yueyangxian/下载并如实填写《岳阳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盖章;9-15—9-30到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现场报名,按要求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会计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院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计划安排在10-10左右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我院确定考察对象,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论,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经查实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身份不符等影响其选调时,实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事宜
1、报名联系电话:0730-7620824(办公室),13873001889(付),18773019126(刘)。
2、检察院纪检组同步监督选调工作,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我院党组商县委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