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1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岳阳县政务服务公开中心不动产窗口
电话:0730-766302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喻曙光 |
宅基地/房屋 |
岳阳县筻口镇潼溪村中洲片五组 |
126.88/126.88 |
共一层 |
2018年 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