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重点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0-15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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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反馈问题

  重点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部分陶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13)准入值,且低于《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基准水平,能耗较高;岳阳市21家重点用能单位中只有14家接入省级平台,其中仅有4家正常上报,其余10家都是断开状态,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较差;岳阳县5家和城陵矶新港区1家共6家重点用能单位未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临湘市3家重点用能单位虽然报送了能源利用报告,但存在遗漏能源种类、标准煤折算错误等质量问题,报告不符合要求。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强化节能监管,压实重点用能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1.组织专业机构对湖南久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单位产品能耗进行核查,出具结论文书,如超标,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经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2.督促辖区内5家重点用能单位编制2023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3.对辖区内已明确的全县5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进行现场核查,督促项目单位安排专人维护,如实上传数据,并确保后续按时上传数据并随时保持在线。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4月23日,县发改局委托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认定的“第三方节能审核机构”——湖南省节能评价技术研究中心,对宏康和久乐陶瓷两家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开展核查工作。湖南节能评价技术研究中心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对岳阳县的湖南久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确定现场核查方案,对企业的产品产量以及各类能源品种的消耗量,以及所消耗的煤块及煤粉进行采样送检,确定低位发热量(获取煤块及煤粉的折标系数)。5月6日湖南节能评价技术研究中心出具了《关于岳阳县两家陶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核查的情况说明》和《湖南久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产品能耗核查报告》、《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单位产品能耗核查报告》,核查结论为2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均达到基准水平以上。

  2.2024年4月7日县发改局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通知》,并委托省发改委节能项目库专家为岳阳县5家重点用能企业提供指导后上交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经县发改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形成评审结论并向省发改委报备。

  3.县发改局于2024年4月8日向企业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4月10日5家重点用能单位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在4月15日前恢复接入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与三方维护公司签订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远程维护服务合同。4月中旬已全部恢复正常运转,并按时上传能耗数据和随时保持在线。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六、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地址: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76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