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行政执法责任,现将县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进行明确,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人类型
责任人名字
单位
河长、地方政府责任人
贺 立
县人民政府
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周立雄
县水利局
采砂现场监管责任人
刘 雷
县东洞庭湖管理事务中心
水行政执法责任人
杨 力
岳阳县水利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