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货运源头治超管理,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治超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县三套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暂停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用原因及时间
因设备为经过技术审查法制审查,以下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暂停使用:
S308省道平江虹桥至岳阳市区桩号93.565处货车超限检测系统;
S310省道岳阳县毛田积谷至岳阳县鹿角桩号55.724系统;
X109(原S312)县道岳阳县牛皋至岳阳县南方水泥集团桩号8号监控系统。
二、停用期间监管措施
我局将加强对货车超限超载行为路面巡查,人工抽检等方式严查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避免监管盲区。同步督导设备管理单位完成设备检修、数据校准及系统兼容性测试,确保复用时符合行政处罚法关于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规范。
三、恢复使用与社会监督
停用系统将于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经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恢复使用日期及设备参数。欢迎广大群众对执法行为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730—7620157。
特此公告。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