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来源: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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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周胜货运运输服务部(周胜 432524********7737):

  因你(单位)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本机关于2025年6月16日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岳县交处罚〔2025〕1094号),并于2025年6月16日向你(单位)送达该法律文书,你(单位)收到后至今未履行该决定书内容。因你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又拒绝签收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现向你公告送达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岳县交催告〔2025〕1094-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催告如下:

  一、请你联系本单位工作人员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二、请你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

  三、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你可在接到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张佳,15173073651,地址:岳阳县荣家湾街道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