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惠企政策包
来源:岳阳县人社局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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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就业见习补贴    1

  2、特色劳务品牌奖补  3

  3、创业担保贷款  5

  4、创业培训补贴  7

  5、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补贴 9

  6、一次性扩岗补助  11

  7、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3

  8、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4

  9、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6

  10、失业保险费率下降  18

  1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9

  01

  ◎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 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2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通过社保卡或者银行卡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 服务对象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或在民政等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财务凭证齐全,具备开展培训活动的场所,配备专门的带教老师。

  ◎  申领条件

  就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

  ◎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 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2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 政策依据

  1. 湖南省人社厅等 10 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9 号)

  2. 岳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 < 岳阳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细则 > 的通知》(岳人社函〔2025〕32 号)

  ◎  申报资料

  (一)《岳阳县 __ 年 __ 月 --__ 年 __ 月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一式 3 份 ;

  (二)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报告 ;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四)《岳阳县 __ 年 __ 月  --__ 年 __ 月见习人员花名册》;

  (五)生活补助支付凭证明细 ( 原则上统一发放到见习生本 人社会保障卡,并备注某月生活补助 ) ;

  (六)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复印件(需显示保单号、保障时间、保障人员等信息);

  (七)见习人员每月考勤记录 1 份 ;

  (八)见习人员在工作场所的工作照片,每月一张(照片需用水印相机拍摄);

  (九)结束或完成见习的人员需要提供《岳阳县就业见习鉴定表》复印件。

  ◎  申报流程

  就业见习补贴按属地原则,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

  ①由见习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通过 人社一体化平台申请,并线下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

  ②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收到申报资料后, 对材料齐全的,同步完成线上和线下初审和复审后 ;

  ③制作公示表,通过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 ;

  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制作汇总表报送当地财政部门复核 ;

  ⑤当地财政部门在复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基本 存款账户。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基层平台服务部

  咨询电话 :0730-7607909

  

  02

  ◎ 政策内容

  对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强,能够主导推动产业发展,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且广泛促进农民工岗就业的市场主体,按照相关程序和指标可认定为特色劳务品牌,并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支持。

  ◎ 服务对象

  特色产业龙头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

  ◎  申领条件

  1. 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规范 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2. 劳务品牌名称符合“地区 + 产业行业(龙头企业) + 职 业(工种)”的形式,有独立的标识、符号等要素 ;

  3.申报的劳务品牌属于当地特色产业或重点行业,该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市级累计不低于 2000 人(省级不低于 3000 人)。 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建立品牌从业人员就业台账。

  4.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对相关职业工种每年开展特色职业 培训(含外部门及企业内部相关培训等),以上年度 7 月 1 日至当年 6 月 30 日为统计周期,培训人数县级不低于100 人、市级不低于 300 人、省级不低于 500 人。经过特色职业培训合格后在特色劳务品牌产业行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80%。

  5. 具有当地特色和一定知名度、美誉度,近年内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有过新闻报道,或做过广告宣传。

  ◎ 补贴标准

  1. 对认定为省级、市级、县级特色劳务品牌的建设单位分别给予20 万元、10 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在同一认定周期内,省级、市级、县级奖补资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2. 劳务品牌建设单位自身具有培训资质或依托其他具备培训资质的协同项目单位在建设期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且在当地人社部门备案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政策依据

  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湖南省特色劳务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78 号 )

  2. 《关于开展岳阳市特色劳务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岳人 社函〔2023〕47 号)

  ◎  申报资料

  1. 特色劳务品牌申报表 ;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协会、机构注册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建设单位建立品牌从业人员就业台账 ;

  4. 特色职业培训台账 ;

  5. 近年来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和广告宣传,或市级以上荣誉。

  ◎  申报流程

  对符合岳阳市特色劳务品牌认定条件的劳务品牌,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推荐,市级人社部门复核,择优认定建设单位为岳阳市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已被认定为岳阳市特色劳务品牌,符合省级特色劳务品牌认定条件的,由市级人社部门推荐,参加省级特色劳务品牌评选。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农工部

  咨询电话 :0730-7607909

  

  03

  ◎ 政策内容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 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含合伙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 服务对象

  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 担保贷款前 1 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 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应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 (2017)》(国统字 〔2017〕213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  申领条件

  ( 一 ) 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

  ( 二 )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 12 个月内新招用重点 就业群体的在职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0%( 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 未达到上述比例但 12 个月内新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根据新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三 )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信用记录。

  ◎ 补贴标准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息分担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 超过 4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要承担的利息,是按银行确定的放贷利率(国家规定 银行放贷利率不能超过基础利率 +150BP)的 50% 来计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 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 3 次。小微企业再次申请时,吸纳的人员不得与之前申请时重复。

  ◎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 <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金〔2023〕75 号)、《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 的通知》(湘银发〔2025〕47 号)

  ◎  申报资料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 法人代表身份证 ;

  3. 营业执照 ;

  4. 企业前 12 个月招用重点就业群体员工的花名册和签订的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

  5. 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6、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申报流程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窗口(岳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五楼516办公室)受理初审→人社部门、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联合调查复审→经办银行审批放款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部

  咨询电话 :0730-7607908

  04

  ◎ 政策内容

  创业培训包括 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EYB(扩大你的企业)、网络创业培训(电商、直播)、创业模拟实训和乡村领雁创业培训,以及经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开展试点或认定的培训课程。

  ◎ 服务对象

  经政府公开招投标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参培学员个人

  ◎  申领条件

  以下人员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  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自主创业人员、有创业意愿的企业单位职工。

  ◎ 补贴标准

  课程培训补贴 :GYB 课程 900 元 / 人次(其中 600 元支 付机构,300 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SYB 课程 1400 元 / 人次 ;IYB 课程 1600 元 / 人次 ;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和乡村领雁创业培训 1700 元 / 人次(其中 1400 元支付机构,300 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 EYB培训费用由个人和财政共同承担,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后续服务补贴 :培训机构按创业学员需求组织开展后续服务的,经服务后学员 3 个月内成为新增或现有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等人员的,按 800 元 / 人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培训机构可根据后续服务成效支付签约导师或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相应比例的服务费。GYB 不纳入后续服务补贴范围。

  ◎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 < 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 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5 号)

  ◎  申报资料

  1. 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

  2. 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

  3. 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 ;

  4. 缴纳培训费用凭证 :培训定点机构开具的收费凭证、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

  5. 培训学员的身份类别证明材料,按照《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 ;

  6. 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学员为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股东 等人员的佐证资料,通过省平台数据协同的可不提供。

  ◎  申报流程

  培训机构应及时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接到补贴申请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  通过后,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 公示期为 5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训部

  咨询电话 :0730-7607896

  05

  ◎ 政策内容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要求对参加 SYB 创业培训班的学员开 展不低于六个月的后续服务,并帮助学员实现成功创业,经人社 部门审核认可、公示无异议,可按规定标准享受创业培训后续服 务补贴。

  ◎ 服务对象

  经政府公开招投标认定、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后续服务的创业 培训定点机构

  ◎  申领条件

  一、后续服务方式可采取讲座、论坛、坐诊、上门服务、电 话及网上咨询等。后续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

  1、研讨活动。包括政策讲解、创业典型宣传、创业经验分享等。

  2、组织学员参加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

  3、对具备创业条件、拟筹备创业的学员,组织相关专家为其提供开业指导、事务代理及咨询服务。

  4、对已创办企业或实体的学员,进行电话回访或实地考察,了解其创办和经营情况。

  5、按照创办企业类型及吸纳就业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帮助其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 贴等扶持政策。

  6、指导学员成立创业者协会,为学员搭建沟通交流信息平台,并协助开展相关活动。

  7、其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

  培训机构要建立后续服务台账,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并填写《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记录表》(附件 3)或《大型后续服务活动记 录表》(附件 4)。

  二、承担后续服务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本年度内创业培训学员统筹组织大型后续服务活动(如创业论坛,创业大赛、创 业项目推介、创业研讨等)。

  ◎ 补贴标准

  通过定点机构开展后续服务,学员创业成功率达到 30% 的,按培训合格人数,以 800 元 / 人的标准拨付后续服务补贴。学  员创业成功率不足 30% 的,按实际创业成功人数给予补贴。

  ◎ 政策依据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12 号)文件执行。

  ◎  申报资料

  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补贴资金申报表、学员后续服务的相关记录、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不低于开展后续服务 60% 的相关费用凭据

  ◎  申报流程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后续服务结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 创业培训主管部门申请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补贴。创业培训主管部 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训部

  咨询电话 :0730-7607896

  06

  ◎ 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 3 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 1 人 1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 高职 ) 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024 年招用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 2022 年 1 月 1 日,2025 年招用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 2023 年 1 月 1 日。

  ◎ 服务对象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 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 3 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  申领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 3 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 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 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人只能享受 一次一次性扩岗补助。

  ◎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 ( 湘人社办函 〔2024〕59 号 )

  ◎  申报资料

  1. 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 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3. 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表

  ◎  申报流程

  参保企业凭《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和《一次性扩岗补助 人员花名册》或《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表》至参保 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所

  咨询电话 :0730-7607900

07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政策内容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30 人 ( 含 ) 以下的参保企  业裁员率不高于 20% 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申领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30 人 ( 含 )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 20% 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单位,不予享受稳岗返还。

  ◎ 补贴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 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60% 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 政策依据

  《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人社规 〔2025〕9 号 )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所

  咨询电话 :0730-7607900

  08

  ◎ 政策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及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上年度足额缴 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单位,不予享受稳岗返还。

  ◎  申领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及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单位,不予享受稳岗返还。

  ◎ 补贴标准

  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性质和规模确定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劳务派遣员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 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 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及其劳务派遣员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 返还。

◎ 政策依据

  《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人社规 〔2025〕9 号 )

  ◎  申报资料

  1. 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2. 实际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 ( 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 ) 复印件 ;

  3. 劳务派遣合同 ( 协议 ) 复印件 ;

  4. 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收取实际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社保费、管理费等税务财务往来支付凭证 ;

  5. 劳务派遣员工上年度每月工资支付凭证及发放明细表 ;

  6. 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及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

  7. 各级经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要求的其他资料。

  ◎  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除资料外还要提供实际用工单位的银行开户 许可证复印或单位公帐信息)

  2、现下审核(按公式计算裁员率)

  3、符合要求的录入系统按步骤审核(查询信用中国 - 登记 录入 - 初审 - 复审)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所

  咨询电话 :0730-7607900

  09

  ◎ 政策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 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 )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且无历史欠费,自有员工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 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单位,不予享受稳岗返还。

  ◎ 服务对象

  劳务派遣单位

  ◎  申领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 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 ) 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且无历史欠费,自有员工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 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单位,不予享受稳岗返还。

  ◎ 补贴标准

  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和规模确定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自有员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 返还,中 小微企业按 60% 返还。

  ◎ 政策依据

  《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人社规 〔2025〕9 号 )

  ◎  申报资料

  1. 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劳务外包合同 ( 协议 ) 复印件 ;

  3. 自有员工上年度每月工资支付凭证及发放明细表 ;

  4. 劳务派遣单位与外包单位上年度外包费用税务财务往来支付凭证 ;

  5. 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及稳岗返还申领表 ;

  6. 各级经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要求的其他资料。

  ◎  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除资料外还要提供实际用工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或单位公帐信息)

  2、现下审核(按公式计算裁员率)

  3、符合要求的录入系统按步骤审核(查询信用中国 - 登记 录入 - 初审 - 复审)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所

  咨询电话 :0730-7607900

  10

  ◎ 政策内容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 1% 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费率 0.7%, 个人费率 0.3%。

  ◎ 服务对象

  所有参保单位和企业

  ◎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 〔2024〕8 号)

  ◎  申报流程

  系统自动生成数据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所

  咨询电话 :0730-7607900

  11

  ◎ 政策内容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制培 训补贴。

  ◎ 服务对象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

  6、就业困难人员 ;

  7、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

  以上 ( 一 ) 至 ( 六 ) 类人员统称为“六类人员”。

  ◎  申领条件

  处于法定劳动年龄之内、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 员、符合晋升等级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 补贴标准

  根据湘人社规(2024)16 号附件 1 :湖南省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1、现代化产业重点类工种 :初级 1940 元 / 人、中级 2310 元 / 人、高级 2640 元 / 人 ;

  2、吸纳和稳定就业类工种 :初级 950 元 / 人、中级 1560 元 / 人、高级 1920 元 / 人 ;

  3、农村技能人才类 :初级 800 元 / 人、中级 1250 元 / 人、 高级 1460 元 / 人 ;

  4、其他类 :初、中、高级均为 550 元 / 人。

  ◎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4〕16号)

  ◎  申报资料

  1、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代为申请的须有委托书面协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学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技能等级证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

  2、技师培训补贴 :《技师培训验收申请表》、《技师培训补贴申请表》、《技师培训补贴人员名册》、技能等级证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如能通过湖南省人社厅技能人才评价网数据比对核查则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  申报流程

  取得技能等级证或培训合格证后,由个人或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个人或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后按规定审核资料,原则上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

  ◎ 受理渠道及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股

  咨询电话 :0730-760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