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保障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殡葬服务收费工作有据可依,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民政局对该文件施行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评估,该文件施行期间运行良好,各项收费标准合理可行,有效规范了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了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将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8月1日。
二、主要依据
本次延长文件有效期的主要依据为《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办法明确,起草单位应当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重新登记、编号和公布,并重新计算有效期。县发改局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完成评估工作,并依法重新登记、编号和公布。
三、继续执行的文件主要内容
岳县发改〔2024〕230号文件对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定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1.遗体接运:接运距离往返30公里以内按200元/具收费,超过30公里的每公里按3元加收;超过150公里的每公里按6元加收。
2.遗体存放(冷藏):单体冷藏柜8元/小时,非正常遗体冷藏9元/小时,独立水晶棺5元/小时。
3.遗体火化:平板炉480元/具,拣灰炉780元/具,新生、引产儿火化100元/具。
4.骨灰寄存:96元/格/年。
(二)政府指导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包括遗体洁身更衣200元/具、遗体火化证件制作10元/件、遗体化妆80元/具、遗体化学防腐保存300元/具、协助尸检200元/具,以及礼厅租用等收费标准。
(三)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和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死亡后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免费。
四、相关要求
县殡葬事务中心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同时,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和宣传资料上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五、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7月28日起施行,岳县发改〔2024〕230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8月1日。执行中如遇国家及省市新的规定,从其新规定。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