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洞庭湖面积1328平方公里,占洞庭湖面积的51%,是“一江两湖七河”禁捕水域的“主战场”之一,2023年县渔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较好东洞庭湖禁渔成果。
一、2023年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禁捕监管,筑牢管控防线
坚持聚焦巡查执法、打击整治,制定了冬春攻势、夏季攻势、利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力落实禁捕水域“四清四无”,持续巩固提升禁捕退捕成效。
一是加强网格化管理。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原则,联合涉湖乡镇、公安压实责任,构架“渔政+乡镇+公安”的快速响应、快速执法、快速办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了岸线、水面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去年洞庭湖枯水期,我们与相关部门、涉湖乡镇在湘江航道设立十三个临水值守点,按每天三班,每班三人,监管三公里的方式,日夜奋战在禁捕工作第一线,切断了入湖通道,维护了枯水期禁捕秩序,得到了省市纪委、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向全省推介。二是加强执法监管。我们厘清执法思路,针对不同时段、不同水域的违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方式方法进行顶格打击处理。并且根据禁捕禁钓形势,成立煤炭湾临时中队,设置岳沅界小三塘值守点,与东管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值守,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常态化与涉湖乡镇、相关部门开展违规垂钓、非法捕捞、打非断链、“三无”船舶等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与东洞庭湖周边县市区渔政执法队伍的合作,开展跨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截止2023年12月8日,我局共办理渔业案件257起,涉案人数345人,其中刑事移送案件20起,涉案人数32人,行政处罚案件237起,涉案人数313人,处罚金额564300元。四是加强政策宣传。采用线上与线下,水上与岸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结合的宣传方式,通过召开屋场会、制作宣传册、录制音频带、开通公众号、制作短视频、利用村村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对典型渔业案例、退捕渔民转产转业成功对象进行全面推介。今年来共计发布禁捕退捕相关宣传报道46篇,其中中央4篇,省级13篇,市县29篇,形成了全社会知晓、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后续帮扶,落实各项保障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退捕渔民意见建议,不等不靠,不折不扣,有力强化了退捕渔民生计保障。
一是持续开展退捕渔民大走访。制定了《岳阳县退捕渔民“大走访”和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岳县办〔2023〕20号),在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下调动全县20多个单位,抽调近400人次,对全县684户退捕渔民进行了2轮次的入户走访,进渔村、入渔户宣讲禁捕退捕政策,了解退捕渔民思想动态,认真听取渔民社区、渔民代表诉求,筛选出87户困难退捕渔民,按“县级领导带头示范、县直单位联系社区、党员干部联系渔民”的方式,对退捕渔民进行“一对一”的帮扶,确保精准施策,帮出成效。二是完善退捕渔民服务中心建设。在退捕渔民集中居住地设立退捕渔民服务中心,在麻塘办事处建设了渔民驿站,积极帮助退捕渔民解读相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化解各类矛盾。三是抓好退捕安置保障政策落实。与相关职能部门、涉湖乡镇沟通,落实各项退捕渔民帮扶政策,累计对860余名退捕渔民子女就学进行了帮扶,对2600余名退捕渔民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行了补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办理了低保,对困难退捕渔民开展临时救助,救助人数达300余人次。四是积极改善退捕渔民居住条件。积极与住建、涉湖乡镇协调,在巴陵渔民新村修建排水泵站,并对住房进行了全面的修缮加固;对中洲渔场退捕渔民居住点部分危房进行改造;妥善解决麻塘渔场退捕渔民无房户的建房用地需求,并对原有居民点进行绿化、亮化。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为加快“四区”建设、守护一江碧水贡献渔政力量。
(一)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教育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的理论、政策教育,邀请党校老师专题授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责任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带好队伍,全面开展一系列党建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持续开展作风廉政建设系列整治,树立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确保无信访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五是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湖场执法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渔政执法队伍。
(二)持续开展打非治违
一是加强禁捕禁钓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护渔员”巡护职责,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不定期组织开展违规垂钓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整治在禁钓区垂钓、使用禁用设备、禁用方式和禁用饵料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禁渔管理秩序。二是强化巡湖巡查力度。对管辖水域落实常态化巡查,实现巡查全天候、无空档、全覆盖,增加重点水域巡查频率,有效管控非法捕捞发生。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强力推进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与涉湖乡镇、县直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突出对违规垂钓、非法捕捞、“三无”船舶涉渔打击,实现禁捕管理有序。四是提升社会禁渔禁钓宣传氛围。深入推进禁捕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餐馆、进门店等,提升全民政策知晓率和认同感,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支持的禁渔氛围。
(三)全力抓好退捕保障
严格落实各级禁捕退捕政策,积极与县直职能部门和涉湖乡镇对接,实行整体联动,着重解决退捕渔民转产转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推介、住房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就读以及困难救助等民生问题,确保退捕渔民住有所居、困有所帮、弱有所扶、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业有所就。
(四)涵养渔业水生资源
一是扎实开展增殖放流。按照放流任务,择时在东洞庭湖合适水域投放“四大家鱼”春片、夏花,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涵养渔业资源。二是加强江豚巡护。强化协巡员管理,规范协巡队员行为,加大江豚协巡力度,有力保护江豚等珍贵水生生物资源。
(五)人防技防有机结合
一是推进智慧渔政使用。强化智慧渔政移动终端的使用,充分利用科技装备,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人员劳动强度。二是加强船艇装备建设。完成对飘尾码头渔政执法趸船的装修改造;完成鹿角交通渔政码头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全面建成由智慧渔政平台串联渔政码头、雷达、视频监控点及执法人员手机终端,能够线上指挥、线下执法的“禁捕天网”。三是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对渔政执法人员、协巡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培训船舶驾驶、保养,渔业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生产知识等内容,增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六)筑牢安全生产的底线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健全从中队长“第一责任人”到一线队员“直接责任人”、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技能、法律法规和大副、机手、水手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股长,每周要到各中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督查通报,第一时间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堵塞漏洞。一线人员要切实提升执法下湖、用油用电、交通出行等安全意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七)守牢综治维稳的防线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维稳体系,严格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积极做好县长信箱、12345热线回复,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杜绝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推进信访积案化解,落实信访五项制度,创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做到及时回应、稳妥处置,防止持续发酵,把影响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