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下午,县长张中于在县政府政务中心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岳阳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岳阳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研究岳阳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城市综合体项目有关事项和有关人事任免。现将会议形成的一致意见纪要如下:
一、研究岳阳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二、研究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原则通过《岳阳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县编办和县政府法制办结合会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审议《岳阳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
1.原则同意出台《岳阳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按程序发文。
2.奖励对象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把关,要将奖励对象在居委会、社区和单位全面公示,确保奖励发放公正、公平、公开。
3.县财政统筹安排配套资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对象,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奖励资金,2015-起,列入财政预算,在社会抚养费中统筹安排;其余奖励对象资金按上级配套要求配套到位。
4.关于发放渠道问题。凡在人社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金由县人社局根据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名单,通过养老金发放渠道打卡发放;其他奖励对象的奖励金,由县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核实后打卡发放。
四、审议《岳阳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
1.原则同意出台《岳阳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县残联要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按程序发文。
2.县残联要严把残疾程度等级评定和补贴对象甄别关,及时将等级评定结果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在所在社区、村组公示,确保护理补贴公开透明发放。
3.县财政安排2014-5-12-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县级配套资金178万元,2015-起将护理补贴县级配套部分266万元纳入财政预算;2014-安排县残联残疾人普查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五、研究城市综合体项目有关事项
会议认为,城市综合体对于活跃县城经济有着积极作用。亿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县投资的城市综合体项目,通过多次考察、对接和洽谈,目前已达成投资意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在项目协调、征地拆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项目来之不易,要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会议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2.关于优惠政策问题。①本项目营业后,甲方将市场经营户(含经营管理公司)前2-内实际缴纳税收形成的县级地方财力部分及第3-实际缴纳税收形成的县级地方财力部分的50﹪奖励给经营户(含经营管理公司),用于培育市场;给予市场经营户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范围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原则上在市场经营户(含经营管理公司)纳税后一个季度内,按合同约定奖励给市场经营户(含经营管理公司);②项目在建设期内所缴纳的包括代扣代缴的税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税收甲方不予奖励,但乙方按项目土地出让成交价格缴纳的契税,超出52万元/亩的部分,在一个-内奖励给乙方;③乙方商铺出售所缴纳的税收除契税外形成县级地方财力部分的50﹪由甲方奖励给乙方;④本项目建设期内审批、收费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与一票制收费的实施意见》(岳县政办发〔2014〕5号)执行,并享受该文件中招商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1)类一票制收费优惠减免规定。
3.要加快遗留问题处理。要尽快实现净地移交,工程建设时间节点要在合同中明确,同时要协助投资方做好市场经营,培育市场、做活市场,防止形成空壳市场。
会议还就有关人事任免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