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4-1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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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下午,县长张中于在县政府政务中心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岳阳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岳阳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研究岳阳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城市综合体项目有关事项和有关人事任免。现将会议形成的一致意见纪要如下:

  一、研究岳阳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 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出的《岳阳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县发改局要根据会议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其中,区域规划增加“铁山库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牵头单位为县铁山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办公室;专项规划中“县‘十三五’园区发展规划”牵头单位为县生态工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分别为县生态工业园管委会、县建材办、台创园管委会。11-上旬要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12-底前完成项目库重大课题研究。
  2.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意成立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张中于同志任组长,李勇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发改局,胡秉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
  3. 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县总体规划由县发改局牵头编制,编制方式要以我为主,同时要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吸纳中介机构的专家、学者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4. 强化规划编制工作保障。县财政安排县发改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前期经费10万元,全县性的总体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经费纳入2015-财政预算。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经费,抽调专门力量,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研究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原则通过《岳阳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县编办和县政府法制办结合会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审议《岳阳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

1.原则同意出台《岳阳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按程序发文。

   2.奖励对象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把关,要将奖励对象在居委会、社区和单位全面公示,确保奖励发放公正、公平、公开。

    3.县财政统筹安排配套资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对象,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奖励资金,2015-起,列入财政预算,在社会抚养费中统筹安排;其余奖励对象资金按上级配套要求配套到位。

    4.关于发放渠道问题。凡在人社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金由县人社局根据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名单,通过养老金发放渠道打卡发放;其他奖励对象的奖励金,由县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核实后打卡发放。

    四、审议《岳阳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

1.原则同意出台《岳阳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县残联要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按程序发文。

    2.县残联要严把残疾程度等级评定和补贴对象甄别关,及时将等级评定结果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在所在社区、村组公示,确保护理补贴公开透明发放。

    3.县财政安排2014-5-12-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县级配套资金178万元,2015-起将护理补贴县级配套部分266万元纳入财政预算;2014-安排县残联残疾人普查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五、研究城市综合体项目有关事项

会议认为,城市综合体对于活跃县城经济有着积极作用。亿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县投资的城市综合体项目,通过多次考察、对接和洽谈,目前已达成投资意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在项目协调、征地拆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项目来之不易,要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会议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 关于项目用地出让价格问题。同意该项目土地出让金超出52万元/亩的部分,用于支持五金家居建材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2.关于优惠政策问题。①本项目营业后,甲方将市场经营户(含经营管理公司)前2-内实际缴纳税收形成的县级地方财力部分及第3-实际缴纳税收形成的县级地方财力部分的50﹪奖励给经营户(含经营管理公司),用于培育市场;给予市场经营户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范围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原则上在市场经营户(含经营管理公司)纳税后一个季度内,按合同约定奖励给市场经营户(含经营管理公司);②项目在建设期内所缴纳的包括代扣代缴的税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税收甲方不予奖励,但乙方按项目土地出让成交价格缴纳的契税,超出52万元/亩的部分,在一个-内奖励给乙方;③乙方商铺出售所缴纳的税收除契税外形成县级地方财力部分的50﹪由甲方奖励给乙方;④本项目建设期内审批、收费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与一票制收费的实施意见》(岳县政办发〔2014〕5号)执行,并享受该文件中招商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1)类一票制收费优惠减免规定。

3.要加快遗留问题处理。要尽快实现净地移交,工程建设时间节点要在合同中明确,同时要协助投资方做好市场经营,培育市场、做活市场,防止形成空壳市场。

会议还就有关人事任免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