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岳阳县教育体育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汇总)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汇总)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教育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和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统筹管理全县初等、中等学历教育;主管全县学校招生考试;综合管理和指导各层次的非学历培训、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理论、教材教法和教学手段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2、领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3、指导编制并负责汇总全县学校发展情况和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归口管理本县教育事业经费;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直教育单位和各中小学校的经济责任审计。
4、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教育系统有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绩效奖惩、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人员调配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5、负责全县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注册和报批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事业招聘等活动;指导、管理全县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6、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协调参加县级以上群众性体育赛事及活动;指导和管理体育行业和群众性单项体育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和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全县全民健身体育项目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计划和管理;依法审查体育从业人员资格;指导全县老年体育工作;依法管理高危体育项目的审查、批准、检查。
7、负责全县体育产业的开发和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体育统计、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竞技体育、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拟定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
8、指导全县各级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县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抓好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县等级运动员的审核、申报、办理工作及业余体校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竞赛项目裁判员、课余训练教练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制订优秀运动员奖励政策和措施。
9、负责全县中小学体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评价;负责组织开展本级、指导协调参加县级以上体育竞赛等交流活动;指导并监督全县学生体质状况监测,指导协调学校阳光体育、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负责并协调城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全县学生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教学卫生工作;负责并协调城区学校爱卫迎检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二级机构4个(教研室、仪电站、进修学校、体校)以及全县各中小学校。全县教育系统共有中小学生92068人(含幼儿),其中普通高中生10703人、职业中专5385人、初中生21735人、小学生(含教学点)38254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35人,在园幼儿15856人。全县共有公办在职教师730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二级机构(教研室、仪电站、进修学校、体校)及16个中心学校(毛田、月田、公田、张谷英、步仙、柏祥、长湖、新墙、新开、筻口、新开、中洲、鹿角、麻塘、城关、黄沙街)。全县共有高中4所,即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岳雅学校高中部,职业中专2所,初中2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小学94所(含教学点34所),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155所(含民办81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3,209.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621.32万元,增长1.60%,主要是因为1、干部职工工资普调和晋级增加了收入;2、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20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17.68万元,占92.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7,273.51万元,占7.0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718.67万元,占0.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20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01.89万元,占92.73%;项目支出7,507.97万元,占7.2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217.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04.67万元,减少2.96%,主要是因为教师人数减少,相应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总额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21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27.67万元,减少2.88%,主要是因为教师人数减少,相应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总额财政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21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95,217.68万元,占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72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5,21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支出(款)教育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973.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5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及教师增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支出(款)普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88121.67万元,支出决算为8743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普通教育类经费预算做得过大,超出实际,部分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支出(款)职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5654.88万元,支出决算为48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职业教育类经费预算做得过大,超出实际,部分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支出(款)特殊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969.52万元,支出决算为70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特殊教育类经费预算做得过大,部分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709.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91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79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27万元,支出决算为49.35万元,完成预算的94.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与上年相比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27万元,支出决算为49.35万元,完成预算的9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长23.20万元,增长88.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人数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与上年相比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与上年相比减少5.00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35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3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21个、来宾4550人次,主要是工作交流、部门信息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岳阳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90.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长2610.14 万元,增长15.19 %。主要原因是:1、干部职工工资普调和晋级增加了收入;2、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标。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95.61万元,用于召开各级各类会议,人数24505人,内容为教体系统各种常规工作会,上级专项工作布置会,各职能部门工作会等;开支培训费789.80万元,用于开展各级各类培训,人数2170余人,内容为国家、省、市级培训,骨干教师培训,专家级教师培训,心理健康教师国家级培训,送培到校等;举办教师节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103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7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1.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4.33%。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强基固本、立德树人、革故鼎新、奋勇争先”的工作思路,遵循量入为出,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狠抓教育内部管理,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评价等级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已另外公开)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已另外公开)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