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岳阳县人民放空办公室作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建筑业、村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供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管理、住房保障管理、组织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人防工程管理股、人防指挥通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勘察设计股管理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建设工程消防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房地产市场开发管理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供排水管理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岳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岳阳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4640.95万元(包含上年度结转结余17217.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850.63万元,增长8.97%,主要是增加了县城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2021年度支出总计34640.9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5429.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850.63万元,增长8.97%,主要是增加了县城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23.51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43.35万元,占78.3%, 其他收入3780.16万元,占2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9211.86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839.34万元,占9.72%,项目支出26372.52万元,占90.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643.35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1527.08万元,减少45.8%,主要是因为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数额较大,财政缩减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经费。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936.06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9762.48万元,增长215.43%,主要是因为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部分工程结算属跨年度,应在上年度支付的工程费用实际发生在本年度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17.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3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84.64万元,增加232.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县城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17.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万元,占0.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5万元,占0.08%;节能环保(类)支出5229.68万元,占24.08%;城乡社区(类)支出9915.41万元,占45.65%;住房保障(类)支出6555.57万元,占30.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36.4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1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1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年初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奖励资金。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金(项)
年初预算4.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5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3、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29.68万元,支出决算为522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①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2702.15,支出决算数为270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用于城市排水防涝建设。
②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27.53万元,决算支出数为252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用于城市排水防涝建设。
4、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数为5514.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91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8%。其中:
①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2434.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8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
②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2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用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开支。
③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18.02万元,支出决算为61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用于城市建设配套日常运行经费开支。
④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725万元,支出决算为544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6%。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需要追加部分经费拨款,另有部份项目为跨年度支付,即实际应由2020年度支付均集中在2021年度1-2月份支付。此类经费主要用于城市建设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⑤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717.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4 %。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项目需要追加部分经费拨款,此类经费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数为6555.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5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此类经费主要用于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2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2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82.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82.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减少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50人次,主要是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即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实行公车改革未发生运行维护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98.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9.49万元;支出721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218.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82.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增拨项目经费。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抗疫需要,增拨项目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0.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1.21万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大,所需的各类业务前期运行经费相应增加,另一原因是人员经费逐年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1.13万元,用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建筑材料节能培训、工程招投标管理培训、城市供水建设培训等,人数36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已封存),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9154.0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长丰北路工程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218.45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建筑总公司棚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荣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小毛家湖排水洪涝”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54.07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18.4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9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18.45 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其中“小毛家湖排水洪涝”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22万元,执行数为14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新建新墙河路钢筋砼雨水管道,配合周边道路建设,完成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等海绵措施;二是新建小毛家湖排渍泵站一处。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细化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该项目未编制细化资金绩效目标。项目建设规划有待加强;二是项目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资料不齐全,绩效评价人员收集资料困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二是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年初设定的 “小毛家湖排水洪涝”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95分,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等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年: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xls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本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