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服务工作,包括房地产开发政策宣传及业务咨询、市场和企业信息服务、房地产交易、开发资质报批、开发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款解控报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报批、全县房地产的测绘、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及白蚁防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9个:办公室、财务股、物业维修资金股、白蚁所、市场信息股、市场监管股、市场开发股、市场交易股及测绘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04.9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69.32),与上年相比,增长8.9万元,增长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904.9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75.99),与上年相比,增长8.9万元,增长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35.63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23万元,占54.27%;其他收入336.4万元,占45.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28.96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611.96万元,占73.82%;项目支出217万元,占26.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9.23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83.97万元,减少21%,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5.93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35.07万元,减少6%,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2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01万元,增长6.59%,主要是因为上年部分委托业务费属跨年度业务,其支付在本年的1-2月份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万元,占1.94%;城乡社区支出554.97万元,占98.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8.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10.97万元,支出决算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金(项)
年初预算10.97万元,支出决算数10.97万元,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持平,此项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数为537.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8%。
①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289.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
②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228.9万元,支出决算数23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房地产服务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③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2%。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加强人员事务管理及社区管理事务向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2万元,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99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进行开支,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节俭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3万元,占17.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9万元,占82.7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个、来宾208人次,主要是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即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岳阳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主要是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2万元,降低2.8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1.7万元,人数53人,内容为用于开展培训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房屋产籍测量等,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年度部门决算无项目。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部门决算无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等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