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交通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七、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八、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政府预算)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四、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五、一般预算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十六、一般预算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一般预算拨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八、一般预算拨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预算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般预算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二十一、支出预算项目明细表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七、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八、“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二十九、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十、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交通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县港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建设,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和通航水域内各种建筑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5.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6.实施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产权,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公路沿线开发和各种建筑设施。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8.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全县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9.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企业体制改革。
11.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 外经外贸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财务核算中心)、规划基建股(战备办)、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纪检(监察)、工、青、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总编制内解决。
2. 二级机构:
(1)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为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91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3名。
(2)岳阳县港口航务管理所:为副科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5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
(3)岳阳县农村公路执法大队:为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
(4)岳阳县城市公交管理所:为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
(5)岳阳县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为正股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4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6)岳阳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为正股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1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岳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岳阳县港口航务管理所
3、岳阳县城市公交管理所
4、岳阳县农村公路执法大队
5、岳阳县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
6、岳阳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本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2、23、24、25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317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1.50万元(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80.00万元),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754.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减少了公路养护项目及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3171.50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3171.50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754.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公路养护项目及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交通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1.5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810.1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5.1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7.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10万元。
(二) 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61.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其中民桥民渡项目支出27.00万元,渡口客船港区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支出3.40万元,春运项目支出8.00万元,交通战备物资项目支出6.00万元,公务船项目支出227.00万元,治理超载超限项目支出63.00万元,非法营运整治项目支出27.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0.1 万元,比2019年减少54.10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规定,落实政策,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7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比2019年减少0.80万元,降低5.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控。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307.90万元,其中:办公费23.10万元、印刷费5.20万元、水费3.70万元、电费15.30万元、邮电费25.60万元、物业管理费18.00万元、差旅费30.80万元、维修(护)费5.10万元、会议费4.50万元、培训费8.8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0万元、其他145.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暂时无政府采购计划,也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本级及6家二级机构皆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整体支出共计3171.5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10.1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361.40万元,用于专项运行维护经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附表29、附表30。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