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岳阳县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实施方案》(岳县政办函2013〔97〕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和部署单位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就我局预算编制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岳阳县规划局为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县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
(三)参与国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的管理。
(六)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
(七)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村民个人建房、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
(九)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核与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
(十)指导乡镇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控建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县规划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局机关有干部职工23人,退休人员9人。下设一个二级机构县规划监察大队,有干部职工44人。2017-,经劳务派遣聘请30名控建协管员。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县规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81.2万元,其中当-财政拨款收入655万元,专项拨款98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2.9万元,项目支出1088.3万元(包括专项支出及单位搬迁办公楼维修加固及购置办公设备300万元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规划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规划编制、规划控建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因为大型拆违行动,人员数量比较多,次数多,租用机械拆违费用多,每次行动误餐盒饭开支的金额较大,-初预算的一百万元控建拆违经费,远远不够,特申请增加。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指用于保障局二级机构县规划监察大队正常运转的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常公用经费。
因为办公环境极其差,已向政府申请搬迁办公楼(见(岳县府阅〔2017〕12号)会议纪要),预算300万元,维修加固及购置办公用品等开支。
二〇一七-五-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