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岳阳县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和部署单位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就我局预算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岳阳县规划局为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县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
(三)参与国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的管理。
(六)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
(七)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村民个人建房、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
(九)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核与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
(十)指导乡镇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控建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县规划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23人,退休人员11人。内设8个职能股室。下设一个二级机构县规划监察大队,有干部职工46人。2019年,经劳务派遣聘请30名控建协管员。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预算收支概况及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县规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6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3.2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规划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预算总支出723.2万元
1.基本支出,工资220.8万元、津补贴(在职)140万元、津补贴(退休)1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6.8万元。各项保险共计136.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3.3万元、养老金62.5万元、医保金2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万元。
2.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规划编制、规划控建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因为大型拆违行动,人员数量比较多,次数多,租用机械拆违费用多,每次行动误餐盒饭开支的金额较大,年初预算的100万元控建拆违经费远远不够,特申请增加。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