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农业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
5、专项资金发放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岳阳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岳阳县农业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2、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3、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4、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省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
5、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6、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农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中共岳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牌子。机关共有164人,其中,在职102人(含三性用工4人),退休人员62人。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法制股、粮油作物股、新农村建设股等12个股室。下设岳阳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岳阳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岳阳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岳阳县植保植检站、岳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管辖岳阳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岳阳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公车改革后机关保留1台农业执法用车。
二、岳阳县农业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岳阳县农业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农业局机关收入总计为5343.36万元,支出总计5343.36万元。其中,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283.9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246.14万元,比预算减少37.76万元,系节约机关运行经费所致。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为5343.3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343.36万元。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总计534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14万元,项目支出4097.22万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农业局机关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5343.3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43.36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农业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5343.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43.36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县农业局机关2017年基本支出1246.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1.13万元,津补贴246.67万元,绩效工资18.23万元,奖金78.87,住房公积金61.69万元,养老保险125.2万元,职业年金50.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64.42万元。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60.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33万元(含机关食堂接待费9.55万元),公务接待620批次,4900余人。比2017年预算降低0.67万元,降低的原因是进一步规范接待制度,严格按接待标准安排接待工作。公务用车支出38.64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2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1.32万元(含交通事故处理2.8万元)公务用车支出比2017年预算增加3.0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第一年,预算编制有偏差。
8、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县农业局机关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26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59万元,印刷费2.17万元,水费9.8万元,电费8.09万元,邮电费4.8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35万元,用车运行维护费11.32万元(其中含交通事故处理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7万元,公务接待费22.33万元(其中含食堂开支9.55万元),差旅费4.05,工会经费35万元,维修费24.34万元,会议费4.01万元,劳务费2.48万元,培训费4.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26万元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农业就机关政府采购共17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采购32.9万元,上级专项采购1727万元。
机关基本支出采购中,货物采购30.7万元,主要是农办、农业局合并后电脑、办公桌椅、会议室设备的采购;服务类采购2.2万余,为会议费采购。
上级专项采购中,货物类采购44.1万元,主要是专用设备采购42.5万元,办公设备采购1.6万元;工程类采购1500万元,主要是新增粮食产能项目实施采购;服务类采购69.7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15.3万元,培训费7万元,咨询设计费48.4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截至2017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7880601.46元。其中,房屋占比47.3%、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占比15.22%。
①、房屋建筑物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6栋。其中:行政单位办公用房2栋,事业单位科研用房1栋,仓储用房3栋。
②、车辆情况。我单位汽车账面共5辆,均为公务用车,其中4辆已由国资委在公车改革中统一处置,实际保有农业执法车1台。
③、通用及专用设备共120万元。主要为各股室办公设备、食堂炊事用具以及特殊股室的专用仪器设备。
④、2017年资产增长率为4.21%。
(二)针对农业局人均占有房屋、办公用房超过100平方米每人的问题,现做如下说明:
①、为配合县政府打造省级示范幼儿园,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为解决幼儿园占地面积,县政府收回农业局30几亩地,其中,涉及土地上的仓储用房2栋,面积为4000平方米。
②、其中一栋办公用房为科研用房,主要从事于土肥站土壤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实际面积为1600平方米。
③、原农办机构改革后,其办公用房将划至发改委,其二级机构能源局7人、农广校5人将搬至农业局办公。原农办办公用房面积480平方米。
④、由于机构改革,农办与农业局单位合并,导致工作业务量增大,由于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繁琐,导致我单位还未来得及进行资产处置。
⑤、经处置2处仓储用房和1栋办公用房后,我单位人均占有量大大减少,人均占有比例为57.72,并未超标。
4、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以来,农业局机关围绕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农业部门的职责,扎实推进“三农”工作,全面和超额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①粮食生产项目以监测点、示范点、示范片等引导全县粮食生产,大县地位得到巩固,今年再次进入了“粮食生产先进县”行列,实现了粮食生产“十连冠”。
②品牌创建项目农业企业协会以众筹的方式,在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了近3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农产品加工厂房和配套设施,成为市对县“四大会战”考核现场参观点;全县新增国家级品牌4个、省级品牌8个、“三品一标”认证7个;组织我县9家农业企业参加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拥军面业的刀削面、邓谷红薯的铁山源粉丝、洞庭春帝王茶3个农产品荣获金奖。
③环境整治项目在长湖、中洲、步仙、柏祥、杨林、新墙、筻口等7个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收集清运社会化服务,通过完善农村垃圾联户收集桶、村组转运箱、乡镇压缩站、县级处理场四大设施体系,实现“垃圾不落地”,县财政按30元/人/年奖补,各村按1元/人/月收取卫生经费,乡镇兜底投入。我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持续改观,获评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第一名。
④脱贫攻坚工作出台《岳阳县“百千万”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76家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2993户、8773人结对开展产业帮扶。下派2名干部长期驻点,投入资金40余万元,落实机关干部37人与74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每月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等,大塘村2017年顺利实现贫困村出列、32户97人脱贫目标。
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增资等工作也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5、专项资金发放情况
2017年,我县“涉农补贴”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财政、统计部门参与,乡镇政府具体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申报和核实工作。补贴资金发放由县财政局负责,具体根据申报统计资料,通过邮政储蓄银行,用“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农户。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①发放标准。我县以计税面积42.38万亩内的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和每-双季稻播种面积作为发放依据,补贴标准:计税面积内一季农作物的105元/亩·-、计税面积内双季稻的175元/亩·-、计税面积外的双季稻补贴70元/亩。
②面积申报。由农户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汇总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所在乡镇,由乡镇审核抽查汇总建档留存申报明细表(有农户签名)及村组乡二级公示照片,并将乡镇统计汇总表由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财政所长、主管农业领导、乡(镇)长分别签字盖章。统计汇总表纸质档报送县农业局存档。
③资金发放。2017上级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815.2万元,资金下拨后,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提供农户名单直接通过“一卡通”及时全部下发到各种粮农户。涉及14个乡镇、3个农林场,共补贴计税内一季农作物面积42.38万亩,双季稻面积(含计税外)33.79万亩。
(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①主体申报。由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流转耕地面积30亩以上)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汇总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所在乡镇,由乡镇审核抽查汇总建档留存主体申报明细表、土地流转合同及村组乡二级公示照片,并将乡镇统计主体明细汇总表由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财政所长、主管农业领导、乡(镇)长分别签字盖章。主体明细统计汇总表及农户申报表原始材料纸质档装订成册报送县农业局存档。再由县农业部门组织力量对乡镇上报主体进行抽查复核,并进行县级公示。
②资金发放。县农业部门将复核并进行县级公示后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早、中、晚稻种植面积数报财政局,以此面积为基数发放补贴。2017-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标准为育秧早稻50元/亩,直播早稻、中、晚稻均为20元/亩。全县共补贴适度规模经营育秧早稻面积77073.2亩、直播早稻面积12095.5亩、中稻面积77623.5亩、晚稻面积91007.3亩。共计发放适度规模经营补贴746.83万元。
(三)、专业化集中育秧补贴面积核定及资金发放
2017-我县由县财政打卡支付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补贴为449.2万元,共补贴集中育秧秧田面积11230.1亩。由项目承担乡镇在3-下旬播种完成后,组织专门班子,采用GPS测亩仪对集中育秧主体及其对应秧田逐丘自核并公示自核结果,并将公示后的自核结果由乡镇长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到县农业局,再由县农业部门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抽查复核,确保每个育秧主体及其秧田面积一一对应,面积准确无误,再由县农业局进行县级公示,并将公示后的主体面积明细表报县财政局,再由县财政局按每亩秧田400元的标准,直接将项目款发放到各育秧主体的账户。体现了项目核实验收、资金发放两条线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四)、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共201万元,包括重大病虫害防治专项101万元,农业救灾资金100万元。支出情况:病虫害统防统治专项主要在筻口镇、新墙镇、杨林镇、长湖乡等双季稻主产区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支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荣家湾镇、黄沙街镇、麻塘办事处、新墙镇、月田镇、毛田镇等乡镇在2017年6月水灾农业生产恢复的种肥款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
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共90万元,全部由财政直接拨付相关培训机构,其中:岳阳县农广校15万元,湖南农平高科学校36.9万元,岳阳县农机校23.1万元,岳阳县职业中专15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