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经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岳阳县经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经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经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经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决算总收入
2、决算总支出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三)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四)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专项项目资金决算情况
3、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经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岳阳县农村经营管理局本单位主要承担农经“三大管理”和“三项指导”职能。“三大管理”即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三项指导”即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关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股、农村财务管理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加挂农民权益维护及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辖一个正股级二级事业单位“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的财务未单立,纳入局机关财务一并进行核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经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经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决算总收入:2017年总收入478.58万元,加上年初项目支出结转516.22万元,共计可支配资金额度994.8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794.2万元,主要是土地确权工作专项资金减少,减幅44.4%。
2、决算总支出:2017年度总支出总7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万元、项目支出482.8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480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增资和办公室搬迁影响单位基本支出增长70万元和受土地确权专项工作进度影响项目支出减少550万元,总体减幅37.7%。
3、因全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专项工作暂未完工,根据合同按进度支付,结转202.6万元至2018年支付。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2万元。
1、基本支出309.4万元,系保障我局基本运转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机关事务、机关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度对比增长70万元,增幅29.2%,主要是人员增资和办公室搬迁影响。
2、项目支出482.8万元,是我局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专项业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农民权益维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权登记颁证、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村会计培训、农业品牌建设等专项开支。与上年度对比减少550万元,减幅53.3%,主要是土地确权工作专项资金减少。
(三)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基金资金收支发生。
(四)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务接待3.6万元,未超控制数;项目支出公务接待3.4万元,主要用于农民维权减负和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迎检。
3、公务用车自2017年2月实行公车改革,机关小车移交国资办,2017年度无小车运行维护开支。
与上年度对比,公务接待费减少1.9万元,降幅20%;公务用车降幅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印刷、会议、邮电、公务接待、差旅、交通及其他等方面开支。与上年度对比,单位基本收支增长7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和办公室搬迁相关开支。
2、专项项目资金决算情况
项目支出482.8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专项业务开支,其中:农民权益维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4.2万元、确权登记颁证421.6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村级财务管理8.5万元、农业品牌建设13.9万元、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34.6万元。与上年度对比,项目收支减少550万元,主要受土地确权专项工作进度影响。
3、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无。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计893271元。其中:1、无办公房屋资产。2016年局机关从县政府办公楼中搬迁至民中路,与扶贫办合用办公楼,办公房屋资产由扶贫办负责管理,账内无土地房屋类固定资产。2、账内虽有公务车及附加费资产195384元,但在2017年2月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小车已经移交县国资办,因移交手续一直未办理,账内暂未核销。3、无形资产类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管理和服务软件293000元。4、办公所需的各项资产404887元,包括电脑及投影打印设备、电话及传真设备、空调和办公桌椅柜架等。
5、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县农经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再创佳绩,有力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把政策,攻坚克难,农地承包管理进一步完善。1、农地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全县确权实测面积68.1万亩,全县161个行政村6108个村民小组14.7万户承包农户的承包地确权阶段工作任务基本完成。2、继续深入推进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截止2017年11月底,我县耕地流转面积达29.04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8.76%,对12000多份流转合同进行了备案,为92家农业经营主体办理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234名农业经营主体办理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登记,累计发放贷款412笔,放贷金额1.53亿元。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惠农减负政策进一步落实。1、政策宣传到位。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15万多份,到户率100%;通过县电视台、岳阳县门户网、岳阳县农经信息网、乡镇政务网、手机报、固定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公示强农惠农信息。2、制度执行到位。严格监督各类惠农补贴资金3.3亿元足额及时发放到户;严格审批一事一议110村次,监督财政奖补资金1778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全县161个村级组织除因部分村“一事一议”筹资外,县、乡、村没有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农民群众实现零负担;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与村级报刊订阅等涉农收费均严格按标准执行。3、专项整治到位。制定下发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文件。4月、7 月对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督查面100%;对电力、国土、教育、农业、林业、农机、畜牧等涉农涉负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规范程序、突出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进一步加强。1、村级财务管理持续加强。上半年,对村居财务清理、清查督查3次,确保了村居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9月份分五批对全县乡镇记账员和村报账员274人进行了政策法规和财会业务专项培训。积极做好“三资”管理软件升级联网工作,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村级财务。2、大力开展审计监督。组织对全县190个村居进行了2014—2016年度的清查审计,清查审计资金总额5.63亿元,发现违纪案件15件,其中立案12件,违纪金额16万元,涉及村干部14人,处理违纪人员7人。对群众信访的中洲乡北垸村、毛田镇原志元村、张谷英镇芭蕉村、风水村、饶村村、朱公桥村、步仙镇原北斗村、长湖乡原塅潘村、新墙镇原袁岭村等村进行调账审计,查处违规违纪资金总额50.54万元,移交案件5起,已追究纪律责任5人。
四、科学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通过争取项目支持、利用现有集体资源、产业扶持等措施,全县村级集体经济获得较快发展。2017年我县村集体经营收入1122万元。其中:年收入2-4万元的村95个、4-6万元的村39个、6-10万元的村14个、10-50万元的村11个、50-100万元的村2个。其中出租集体资产收入663万元,发包山林等资源收入459万元。
五、积极培育,典型示范,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至年末,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546家,其中当年新增注册登记114家,创建省示范合作社2家、市示范合作社2家;家庭农场总数达到365家,其中当年新增163家,创建省示范家庭农场1家,市示范家庭农场27家。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件表格: 岳阳县经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