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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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2.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3.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4.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省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

5.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6.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7.实施全县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品牌宣传,针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和利用,引导全县茶叶产业发展。

8.承担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 宰点设置、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等。

9.承担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管、审计监督、互联网+监督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协调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10.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开发、新技术引进、推广,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建设和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城镇污水厌氧净化处理的规划与实施。

11. 承担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素质教育,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农民体育健身活动,承担农民体育协会,农科教结合组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远距离农业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等工作。

12. 组织实施农机化、农业工程、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农机技术检测,农机事故的处理,农用油的经营预测管理,农机抗灾救灾,引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等工作

13. 负责原种场区域财源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党的建设、农业管理等;繁育高质量农作物原良种和杂交亲本种子;进行良种良法高效标准化栽培示范;培训农业技术人才,推广先进农业技术;负责品种的合理布局和搭配,承担品种区域试验;良种经营,根据市场需求做好新选育或新引进良种的经营工作;

14. 负责全县农业种子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种子资源保护、新品种引进及区域实验与示范、农业种子救灾储备等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中共岳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法制股、粮油作物股、新农村建设股等13个股室;下设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6个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管辖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县原种场、县农业种子技术推广站、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新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新增)8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本决算报告为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163.7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082.68万元,增加35.44%。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合并新增2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均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8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57.85万元,占94.12%。其他收入627.81万元,占5.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29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7.14万元,占24.23%。项目支出8,559.83万元,占75.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21.2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131.84万元,增加31.83%。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合并新增2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均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7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2%。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5.47万元,减少8.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且部分专项已验收合格,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7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03%;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占0.2%;节能环保支出1,551.89万元,占15.25% ;城乡社区支出646.92万元,占6.36%;农林水支出7,930.16万元,占77.9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万元,占0.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70.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专项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能源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减变动追加了部分预算以及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做账口径改变导致数据差异。

5、节能环保支出-能源管理事务-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以及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做账口径改变导致数据差异。

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8、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减变动追加了部分预算,以及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做账口径改变导致数据差异。

9、农林水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开展农民培育等专项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10、农林水支出-农业-病虫害控制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1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12、农林水支出-农业-执法监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减变动追加了部分预算,以及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13、农林水支出-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1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做账口径改变导致数据差异,开展龙头企业培育等专项追加了部分预算。

15、农林水支出-农业-防灾救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1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17、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开展特色产业园等专项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1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1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公益事业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1、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24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减变动追加了部分预算、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做账口径改变导致数据差异、我单位项目活动开展需要财政追加了部分预算。

22、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3、农林水支出-扶贫-生产发展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开展重点产业扶贫等专项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4、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6、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20.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做账口径改变导致数据差异、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做账口径改变导致数据差异、财政根据我单位专项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16.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5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5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4万元,完成预算的86.4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数均为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91.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1万元,完成预算的84.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1.13万元,占28.88%;公务接待费决算27.41万元,占71.12%。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91.23%,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1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与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共保留2台农业执法用车。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1万元,完成预算的84.7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4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66个、接待人次522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33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2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以及单位项目开展产生。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高标准地完成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1、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部署工作开展时间节点,要求小组成员保持持续跟踪指导与评价。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其基础上根据部门(单位)实际进行具体细化、量化)。

3、向二级机构转发通知并部署工作,后续跟踪并相应指导工作开展。

4、对二级机构报送情况进行核查并开展现场评价工作。

5、汇总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分,最后综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财政机构。

6、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各科室高度重视,把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对相关资料要认真分析,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合理;在自评过程中,要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与绩效自评小组进行沟通,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

(二)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目标1:抓好“安全”保供给: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目标2:抓好“升级”促转型: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

目标3:抓好“覆盖”优服务:在全县范围推广水稻集中育秧、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生产新技术;

目标4:抓好“增量”强基础:加大农业项目争取力度,提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平;

目标5:抓好“统筹”惠民生:加大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争项引资力度。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1、组织情况报告

局机关规范较大的项目实施前,成立专门的项目领导班子,由局机关一名副职牵头,相关股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重大项目则由县主要领导牵头组织项目实施,相关部门参与项目重大事项决策,项目乡镇安排一名主要领导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工作。

所有专项资金使用前均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同时在原有基础上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工程招标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程质量监理管理等各种管理制度。要求各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实施项目。

2、专项管理情况报告

2019年农业农村局田间工程项目的工程采购都由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县纪委和县招投标办全程参入招投标过程。集中育秧、病虫害统防统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货物采购由县采购办统一采购,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货物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工后,农业农村局邀请县财政、发改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所有项目完工后,由县审计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农业农村局所有专项资金使用都顺利通过了省相关部门的验收。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内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9.54万元。减少34.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压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农业局政府采购共621.0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49.88万元,主要电脑、办公桌椅、会议室设备的采购;服务类采购65.71万元,主要为会议费6.17万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印刷宣传费46.47万元。工程类采购505.5万元,主要是机关办公楼翻新、机关院内维修等采购。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115.59,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8.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岳阳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台,其他用车1辆。但公车改革后其他用车已封存待处置,仅保留执法执勤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本年无新增车辆购置情况。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516.66万元,其中:办公费50.43万元、印刷费30.34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6.54万元、电费13.18万元、邮电费13.4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6.18万元、差旅费20.8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1.7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5.12万元、培训费57.04万元、公务接待费25.16万元、专用材料费45.16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7.01万元、委托业务费16.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64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等。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岳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县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