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 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阳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协助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设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8、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解政策,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处度生产计划。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岳阳县林业局实有人数347人,其中:在职人员26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80人。县林业局机关在职人员111人含:实有公务员25人,岳阳县森林公安局8人,岳阳县林业局湿地保护分局9人,岳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役所9人,岳阳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32人,其他二级机构事业人员28人;乡镇林业站在职人员15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岳阳县林业局机关
2、 岳阳县乡镇林业站
3、 岳阳县森林公安局
4、 岳阳县林业局湿地保护分局
林业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所以公开的附件07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数278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5.3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增加330.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调增了人员工资、增加了相关工作任务。2018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较上年减少5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785.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592.76万元,森林培育192.6万元。调增了人员工资、增加了相关工作任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85.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592.76万元,森林培育192.6万元。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机关人员经费支出 2169.56万元、公用经费423.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2.6万元,其中:森林防火35万元,造林野保157.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林业部门县本级、岳阳县乡镇林业站、岳阳县森林公安局、岳阳县林业局湿地保护分局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了330.76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45万元,同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同比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用车增加。(3)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0人。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0人,与上年持平。
3、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1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病虫害防治药剂、大面造林用苗采购量大。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3辆;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有办公用房 2275 平米。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5、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92.6万元,全年完成造林任务7.6万亩;实施楠竹低改3000亩;新增义务植树基地12个,面积30余亩;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26万亩;办理行政执法案件8起;完成管护生态公益国林面积78万亩。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