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水利局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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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岳阳县水利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除外)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和运行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落实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加强县域范围内洞庭湖区水利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和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推进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管理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十二)配合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与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水旱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利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县水利局负责全县防汛防洪抗旱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修维护工作,并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人事股、水资源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土保持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股、河长制工作和河湖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二级机构13个:岳阳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岳阳县水利经济服务中心、岳阳县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岳阳县岳坊水库服务所、岳阳县大坳水库服务所、岳阳县云段水库服务所、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岳阳县中洲堤垸服务所、岳阳县水政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县铁山渠道管理所(岳阳县防汛抗旱服务队)、岳阳县新墙水库管理所、岳阳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岳阳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水利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本级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岳阳县水利局机关

2)岳阳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3)岳阳县水利经济服务中心

4)岳阳县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

5)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6)岳阳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

7)岳阳县云段水库服务所

 

 

 

 

 

 

 

 

 

 

 

 

 

 

第二部分

岳阳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7,439.3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7,751.3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1,050.22万元,减少53.09%,主要原因是今年水利专项收入较上年减少;今年无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项目收入。

2021年度支出总计27,439.32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160.0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1,050.22万元,减少53.09%,主要原因是今年水利专项收入较上年减少;今年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88.00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0.74万元,占86.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07.26万元,占13.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279.23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793.16万元,占7.39%。项目支出22,486.07万元,占92.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380.74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2020年相比减少36,802.28万元,减少81.45%,主要原因是今年水利专项收入较上年减少;今年无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项目收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055.06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2020年相比增加10,282.43万元,增加80.50%。主要原因是今年度加快了水利项目工程施工结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55.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0,858.07万元,增加89.02%。 主要原因是今年度加快了水利项目工程施工结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55.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5万元,占0.09%;节能环保(类)支出1,072.00万元,占4.65%;农林水(类)支出21,963.01万元,占95.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35.64万元,支出决算为23,05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根据本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4.9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按政策补发给本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根据本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1,07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38.0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2,487.67万元,支出决算为17,402.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根据本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275.8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6.8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1,586.26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

年初预算为57.44万元,支出决算为57.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7.60万元,支出决算为787.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92.55万元,支出决算为9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9.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67.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6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单位无出国出境计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单位无公车配置,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23个、来宾2221人次,主要是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汛前、汛期检查、河湖长制工作检查、秋冬修等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11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86.58 万元,增长479.99%。主要原因是:1、专用材料采购开支较上年度大幅增加;2、在职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大。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3.06万元,用于召开本年度建党百周年会议、全县水利工作部署会议,人数332人,内容为建党百周年学习及全县水利工作年度总结、新年度工作安排等;开支培训费3.46万元,用于开展单位职工转干定级培训、中层干部培训、新党员培训、无人机专业培训、水行政执法培训、水土保持业务培训等,人数18人,内容为《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水法及相关法律条例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2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623.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2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9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评价等级为“优”;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评价等级为“优”。

已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等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岳阳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