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渔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渔政局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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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渔政局2018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渔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渔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渔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渔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局是湖南省唯一成局建制正科级渔政执法事业单位,辖东洞庭湖1328平方公里(水面210万亩),占洞庭湖面积的49%,有来自9省市的专副业渔民近万人,其中专业渔民664户2403人,有渔船2227艘,渔业资源十分丰富,有8目23科125种。主要工作职能由:维护东洞庭湖渔业生产秩序;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增殖东洞庭湖渔业资源及珍贵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东洞庭湖渔业生态环境。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渔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股室、站队11个: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法规股、安全股、督查室、城陵矶站、鹿角站、红旗湖站、北洲站和执法监察大队,无独立核算二级机构。渔政执法在职人员89人,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离休1人,退休16人。

第二部分  岳阳县渔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渔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岳阳县渔政局2018年决算总收入1685.63万元。支出1685.63万元,农林水支出168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38万元,项目支出650.25万元,收支平衡。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93.3万元,比上年增加21%,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整治东洞庭湖非法捕捞及保护东洞庭湖渔业资源资金增加及工资津补贴的提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收入总计1685.63万元,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整治东洞庭湖非法捕捞及保护东洞庭湖渔业资源资金增加及工资津补贴的提标,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与上年持平,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309.67万元。比上年增加62.8%,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退休人员工资有提标,并补发了以前年度的提标值。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168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计1035.38万元,系保障我局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各项支出,用于事业运行、执法监管、机关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50.25万元,是我局为完成打击非法捕捞、春季禁渔、渔业资源保护、精准扶贫、趸船维修装潢、人工放流、渔港码头建设、渔砂协调等工作发生的支出。因本年执法强度加大,打击非法捕捞等执法开支比上年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4.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37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4.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如下:均为农林水执法监管支出137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4.4%。收入及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上级整治东洞庭湖非法捕捞及保护东洞庭湖渔业资源资金增加及工资津补贴的提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3%,比上年增加14.4%,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工资津补贴的提标及上级整治东洞庭湖非法捕捞及保护东洞庭湖渔业资源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37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4.4%。按功能分类如下:均为农林水执法监管支出1375.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96万元,后追加财政拨款390.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39.6%。支出决算超出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整治东洞庭湖非法捕捞及保护东洞庭湖渔业资源资金增加及工资津补贴的提标,退休人员津补贴有提标并补发了以前年度的提标值。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县渔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8万元、公务用车1万元、共计9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公务接待3.76万元、公务用车0.91万元、出国出境为0,共计4.67万元。决算数大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有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公务接待3.76万元、公务用车0.91万元、出国出境为0,共计4.67万元。本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公务接待6.69万元、公务用车7.02万元,共计13.7万元。2018年度比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费用和公务用车按公务员车补制度实施到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76万元,公务接待84批次39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1万元,本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9.03万元,减少原因为: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减免浪费、减少行政支出,提高行政经费使用效率等一系列举措的显著成果。我局会严格按政策办事,加强内部管理,采取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公务接待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措施,从而有效地控制非必要公务开支的发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1685.9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务实奋斗、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2018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

(一)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目标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

目标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目标3:保证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洞庭湖依法捕捞,维护捕捞秩序;确保洞庭湖水上生物资源持续增长;确保专项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保护东洞庭湖渔业生态环境。

(二)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名称为打击非法捕捞,属于延续项目,本年度共安排资金120万元。

长期目标: 实现东洞庭湖捕捞秩序根本性好转,实现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年度目标: 继续推进“洞庭风雷”行动,加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东洞庭湖非法捕捞,有效保护洞庭生态和捕捞秩序进一步好转。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渔政局部门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84万元,较去年增加50.8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工放流购买鱼苗50.91万元放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其中:办公费9.21万元,印刷费2.76万元,手续费0.24万元,水费1.88万元,电费7.04万元,邮电费4.07万元,物业管理费4.72万元,差旅费10.83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3.76万元,专用材料费50.91,劳务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3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渔政局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86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86万元,服务类0万元,另外: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186万元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渔政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决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993.44万元,房屋价值104.2万元,都为自用;通用设备价值55.15万元,都为自用,其中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专用设备价值830.01万元,都为自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为两台50吨级以上执法公务船。家具用具价值4.08万元,都为自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表:岳阳县渔政局2018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