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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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

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原岳阳县畜牧水产局)主要负责全县畜牧水产养殖业生产发展规划、计划的制订并组织落实,指导全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动物防疫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的相关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宣传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等行业法律法规。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畜牧股、水产股、药政股、法制股、党建办、工会;所属二级机构6个: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岳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岳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岳阳县养殖技术推广站、岳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岳阳县畜禽良种繁殖场;归口管理单位1个:岳阳县中洲渔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本级以及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岳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岳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岳阳县养殖技术推广站、岳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599.6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0 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991.65万元,减少65%,主要原因是上级养殖业专项资金减少。

2020年度支出总计7599.6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0 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991.65万元,减少65%,主要原因是上级养殖业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99.62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2.9万元,占10.83%。其他收入6776.72万元,占89.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99.62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745.25万元,占22.96%。项目支出5854.37万元,占77.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22.9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0180.33万元,较少1237%,主要是县级财政减少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专项经费投入,部分专项支出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结算。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22.9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0180.33万元,减少1237%,主要是县级财政减少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专项经费投入,部分专项支出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结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17.61万元,减少622%,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减少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专项经费投入,部分专项支出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结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822.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8.4万元,支出决算为8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其中: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25.4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了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16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了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2.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业务调整了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7.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397.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397.5%,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数未统计二级机构“三公”经费,而决算数统计了二级机构“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38个、来宾3085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04万元,用于开展1次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岳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评价等级为“优秀”;

重大动物疫苗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评价等级为“优秀”;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及补助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评价等级为“优秀”。

已按县财政局统一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2020年畜牧中心本级与各二级机构单位决算公开.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