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砂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砂管局   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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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为正科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直属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及采砂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采区现场的生产、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开采的监管工作;做好现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设9个股室。事业编制92人,三性用工编制10人。

我局年末实有人数102人(未包括相关部门抽调人员)。一般公务用车1台,公务船1艘,快艇2艘,趸船3艘。

二、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表格请以附件形式上传)

三、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116.8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116.89万元。比上年增加93.00%。总支出2116.89万元,比上年增加93%。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未列入2017年预算拨款,办公楼维修改造、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等支出财政年底追加预算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7年增加47人工资福利支出、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经费、办公楼维修改造等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总收入2116.8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116.89万元。比上年增加93.00%。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未列入2017年预算拨款,办公楼维修改造、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等支出财政年底追加预算拨款。

(三) 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11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052.12万元,公用经费330.48万元。项目支出734.29万元,我局为完成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各部门联合执法协调经费、砂管办、砂石公司工作经费、监管设备运行维护经费、涉砂矛盾协调及维稳经费、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经费、办公楼维修改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精准扶贫专项支出、新农村建设及防汛支出、食堂经费等方面。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116.8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116.89万元。比上年增加93.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116.89万元,比上年增加9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未列入2017年预算拨款,办公楼维修改造、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等支出财政年底追加预算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7年增加47人工资福利支出、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经费、办公楼维修改造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16.89万元,比上年增加93%。。按功能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382.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052.12万元,公用经费330.48万元。项目支出734.29万元,包括砂石监管专项经费588.82万元,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145.4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2.60元,比上年增加183%。其中:人员经费1052.12万元,比上年增加238%,公用经费330.48万元,比上年增加86%。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退伍安置人员增加47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万元,决算数为16.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7.4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96万元,公务接待115批次1380人次;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7年决算与2016年决算基本持平,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八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有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116.89万元,比上年增加93%。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7年增加47人工资福利支出、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经费、办公楼维修改造等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3.94万元,其中:货物33.94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台,公务船1艘,快艇2艘,趸船3艘。

4、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政府经营实施方案》为指导,以生态保护为核心,以依法治砂为手段,围绕建设生态保护示范点、产业发展集聚点、财税收入增长点、安全和谐新亮点,突出抓生产经营,确保科学规范;突出抓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突出抓财税征管,确保颗粒归仓;突出抓综合治理,确保和谐稳定;突出抓附加值提升,确保砂石产业健康发展;突出抓队伍建设,确保廉洁高效“四点六抓”工作思路,攻坚克难、负重奋进,强力推进砂管工作,取得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岳阳县20 17 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   

预算编码              YYX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领导小组 

 

 

报告日期:2018年 8月 6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徐小景

联络电话

15074021839

人员编制

92

实有人数

159

职能职责概述

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及采砂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采区现场的生产、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开采量的监管工作;做好现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任务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

任务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任务3:控制乱采滥挖,保证洞庭湖生态平衡。

任务4:防汛备料,确保安全渡汛。

任务5:航道疏浚,确保通航安全。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全年预算到位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打击盗采,没收非法所得182万元;全年共实现砂石收入4.775亿元,实现净收入3.595亿元;加大涉湖涉砂涉船税收征管,全年共计完成税收3902万元;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河道采砂大局稳定。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116.89

 

2116.89

 

 

 

1、局机关

2116.89

 

  2116.89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116.89

1382.60

1052.12

330.48

734.29

 

1、局机关

2116.89

1382.60

1052.12

330.48

734.29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6.41

8.96

7.45

 

 

 

1、局机关

16.41

8.96

7.45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64.94

164.94

 

 

1、局机关

164.94

164.94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任务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

任务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任务3:控制乱采滥挖,保证洞庭湖生态平衡。

任务4:防汛备料,确保安全渡汛。

任务5:航道疏浚,确保通航安全。

全年预算到位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打击盗采,没收非法所得182万元;全年共实现砂石收入4.775亿元,实现净收入3.595亿元;加大涉湖涉砂涉船税收征管,全年共计完成税收3902万元;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河道采砂大局稳定。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质量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100%

2017年砂石收入2亿元

100%

净收入(含税收)约4亿元

数量指标

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

100%

增104%

三公经费变动率≤0

≤0

=0

2017年砂石收入2亿元

100%

净收入(含税收)约4亿元

时效指标

全年监管

1年

1年

成本指标

全年财政整体支出

2116.89万元

2116.89万元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航道疏浚及防汛备料,解决就业500多人。

效益明显

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没收非法所得182万元。 砂石净收入约4亿元。

 

 

生态效益

湿地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95%

9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比较满意

95%

95%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8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刘庆福

副书记、副局长

砂管局

 

唐卫平

副局长

砂管局

 

方立军

副局长

砂管局

 

冯  日

办公室主任

砂管局

 

丁  勇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专干

砂管局

 

徐小景

财计股股长

砂管局

 

胡 颢

财计股会计

砂管局

 

陈 旺

财计股出纳

砂管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徐小景                      联系电话:15074021839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我局为正科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直属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及采砂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采区现场的生产、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开采量的监管工作;做好现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2)内设机构

我局内设办公室、砂政股、采砂管理一股、采砂管理二股、财计股、纪检监察室、人事股、安监股、后勤股等9个股室。

(3)人员编制

我局核定全额财政拨款编制92人,三性用工人员编制10人。

(4)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二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三是控制乱采滥挖,保证洞庭湖生态平衡;四是防汛备料,确保安全渡汛; 五是航道疏浚,确保通航安全。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7年砂管局整体支出共计2116.89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1382.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052.12万元,公用经费330.48万元。项目支出734.29万元,我局为完成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各部门联合执法协调经费、砂管办、砂石公司工作经费、监管设备运行维护经费、涉砂矛盾协调及维稳经费、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经费、办公楼维修改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精准扶贫专项支出、新农村建设及防汛支出、食堂经费等方面。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我局基本支出共计1382.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1052.12万元,公用支出330.4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合计16.41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8.96万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7.4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砂管局项目支出734.29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联合执法协调经费、砂管办、砂石公司工作经费、监管设备运行维护经费、涉砂矛盾协调及维稳经费、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经费、办公楼维修改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精准扶贫专项支出、新农村建设及防汛支出、食堂经费等方面。

  (三)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基本支出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如公务用车使用经费。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筹安排出差车辆,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在机关食堂,遇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明确接待范畴,严格接待标准,控制陪同人数,实行定点接待。严格在公务接待限额内安排接待,不得突破限额。

  (2)项目支出各项开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突出抓生产经营,确保科学规范

1、做实准备工作。成立砂石公司,充实砂管办队伍,搭建两个生产管理平台,开发生产信息化管理软件,建立电子围栏和视频监视系统,实现了整个生产作业全环节与现场的全监控。解除灏东公司采砂合同,完成采砂工程船只调查摸底,形成船舶档案89份。开展运输船量方工作,丈量运输船350艘。做好砂石开采的各项准备工作。

2、建立生产模式。制定统一的采砂工程船和运输船的生产作业流程,加强四个层面和八个环节的监管,采取统一核准载量、统一开票收款、统一指令候档、统一实量配载、统一干舷复核、统一签单发航的统一管理模式,严格执行“一不配载四不发航”要求。全年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航道疏浚和防汛备料任务,共计开采砂石832万吨,其中防汛备料163万吨,外销砂670万吨砂、卵石23万吨。

3、创新经营方式。成立定价小组,科学制定砂石价格,加强与下游砂石过驳基地的沟通与联系,全面系统地掌握了长江中下游砂石行情。所有砂石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量方方案,确保砂石及其副产品的销售和收益的最大化。

4、建立生产模式。制定统一的采砂工程船和运输船的生产作业流程,加强四个层面和八个环节的监管,采取统一核准载量、统一开票收款、统一指令候档、统一实量配载、统一干舷复核、统一签单发航的统一管理模式,严格执行“一不配载四不发航”要求。全年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航道疏浚和防汛备料任务,共计开采砂石832万吨,其中防汛备料163万吨,外销砂670万吨砂、卵石23万吨。

(二)突出抓财税征管,确保颗粒归仓

1、加强砂石资源经营收入征管。设立专户管理销售收入,成立专门队伍负责票据管理、收入核算。出台砂石配载销售制度,适时调价,动态监管,砂石价款首次实现了POS刷卡、专户上解,消除了现金交易的安全隐患。采砂工程船成本按实核算并实行浮动制。全年共实现砂石收入4.775亿元,实现净收入3.595亿元。

2、加大涉湖涉砂涉船税收征管。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创新税收征管办法,组织成立浮吊公司,产生税收500万元。规范东洞庭湖加油船,产生税收300万元。首次征收车船使用税,共计完成税收3902万元。

    (三)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1、我局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旁站监管员工作责任制》、《交接班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河道采砂采运凭单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2、我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今年以来,组织执法活动1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共破获非法采砂案件5起,分别为1.12案、2.12案、4.28案、9.19案、10.12案,扣留采砂工程船6艘、运输船6艘,留置230人,刑事强制措施81人,逮捕起诉35人,扣押非法采砂款9000余万元。我县办理的非法采砂案件,逮捕人数之多、影响之大,开启了全国河道采砂打击处理的先河,多省市县来我县交流取经。东洞庭湖非法采砂现象已基本销声匿迹。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没收非法所得(灏东公司处罚)182万元。

   (二)社会效益:组织港池清淤,解决就业500多人。

(三)环境效益:采砂可增加洞庭湖水容量,减缓湖面萎缩、干涸、陆地化。

   (四)可持续影响效益:砂石资源价款60%以上用于水利建设,有利于改善防洪、航运和水生态环境。

王、存在的问题

1、河道采砂涉及群体广,情况复杂,协调渔砂、苇砂、任务重、费用开支大。突发性事件开支难预测,执行年度预算难保证

2、禁采责任重、压力大,时间愈久,禁采难度愈大。

六、改进措施

(一)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对单位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漏洞,减少不必要的额外支出和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二○一八年八月八日

 

 


 

                                                        

2017年砂管局部门决算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