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事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事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事务中心为岳阳县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下面未设二级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人员编制数8人,实有在编8人,无退休人员。
职能职责:一是负责引进先进农业技术、管理经验、资金、项目和人才,重点发展特色水果、有机蔬菜、园林花卉、畜禽水产、农产品加工和仓储物流、休闲观光等主导产业。二是负责落实有关政策,积极搭建中外、大陆地区之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的交流、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展销等平台,做好平台相关建设,为园区和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信息渠道。三是负责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发展、创业园区示范区招商引进,重点项目的洽谈与对外宣传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四是负责对外、大陆地区之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交流活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县域内农业企业参加国际农产品展销会、农业合作发展论坛等事务性工作。五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事务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招商信息部、投资计划部3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为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4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7.52万元,减少70.87%,主要是因为台创园2022年工程款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3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79万元,占86.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27万元,占13.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43万元,占83.68%;项目支出54.09万元,占16.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3.51万元,减少66.43%,主要是因为台创园2022年工程款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0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7.86万元,减少76.99%,主要是因为台创园2022年工程款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83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5万元,占5.52%;卫生健康(类)支出5.77万元,占2.8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79.37万元,占87.24%;住房保障(类)支出8.28万元,占4.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拔指标功能科目调增了此功能科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台创园改革调出4人,财政调减人员经费,余留小额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台创园改革调出4人,财政调减人员经费,余留小额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86万元,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台创园改革调出4人,财政调减人员经费,余留小额人员经费。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3.5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度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9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9万元,项目支出37.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1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定工作事项增加临批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定工作事项增加临批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进度滞后,与上年相比增长4.37万元,增长80.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小,对台交流接待、招商接待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2万元,占98.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225人次,主要是省市上级单位工作调研、招商引资和台胞台商交流活动产生的餐饮费、住宿费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92万元,增长1048.15%。主要原因是:2021年12月跨年度报账以及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度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工作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6.07万元,用于召开与台胞台商交流、招商等相关会议,人数87人,内容为对台交流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0.26万元,用于开展科级干部培训1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人,中青年干部培训1人,事业编制人员网上培训2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0.3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4.0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组织企业参展100%完成,接待台商台胞100%完成,资金使用合规性100%,企业满意度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