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办公室、失业保险股、培训中心、城镇社区就业服务股、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五个股室、中心。根据授权,负责全县城乡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全局现在编30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0人。
1、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授权,负责全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城镇街道和乡镇劳动保障站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
2、在县局指导下实施再就业工程,拟订再就业工程规划及实施方案。
3、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组织开展劳务交流,指导并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与跨地区有序流动工作。
4、组织下岗、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
5、实施劳动力预备制建设,开展就业前培训。
6、开展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工作。
7、对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劳动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