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
2018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人社厅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组织开展劳务交流,指导并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与跨地区有序流动工作;组织下岗、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实施劳动力预备制建设,开展就业前培训;开展创业贷款工作;对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工作。
3、负责全县医疗、生育的征缴、管理和医疗、生育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支付;制订医疗、生育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并对收费标准、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特殊人群(离休干部)的医疗统筹和医疗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医疗、生育保险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4、负责宣传城乡居民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审核、监控及医疗费用报销;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等服务行为,保障参保病人能及时结报;协调财政部门在保证一定结余情况下管好用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及时、准确、全面地向财政部门报送基金信息,反映有关动态;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的业务规范及业务指导。
5、负责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负责办理缴费人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负责养老保险缴费申报的审核、缴费基数的核定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征缴和清欠工作;负责缴费人台帐、卡片、申报表、明细表的建立和管理,录入和管理个人账户,打印和发放个人账户对帐单;建立和管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的档案;负责养老保险的查询和接续以及个人帐户的转移和支付;对职工退休进行审核、计算养老金待遇;对离退休职工的人员增减进行调整,审核办理离退休职工、在职职工死亡后的社会保险待遇;对缴费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稽核,对养老金的领取资格进行认定。
6、负责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的协议签订及管理;负责参保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跟踪管理工作,办理转外地治疗的有关手续;负责工伤职工待遇审核,支付和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的待遇项目审核、支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内设股室17个,下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企业保险事业管理所、机关保险事业管理所、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仲裁院、城乡居民社会养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11个二级机构,14个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和15个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共有干部职工219人(其中离退休41人),党员141人,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70人,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39人。所属二级机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企业保险事业管理所、机关保险事业管理所、劳动就业服务局、城乡居民社会养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等8个二级机构其财务均为独立核算。因此2018年度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两本决算。此2018年度部门决算为包括所属二级机构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14.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9553万元,减少92.74%。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全县退休人员经费在社保所填报,今年要求不填报纳入社保退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31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76万元,比上年减少92.73%。占本年总收入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一是由于收费项目减少,固定资产租赁收入由国资办统一收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由2018年的36万元减少到10万元,减少72%;二是人员的异动及工资的调整。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1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0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0.68%。项目支出215.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14.7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545万元,减少92.73%。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全县退休人员经费在社保所填报,今年要求不填报纳入社保退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9515万元,减少92.7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一是由于收费项目减少,固定资产租赁收入由国资办统一收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由2018年的36万元减少到10万元,减少72%;二是人员的异动及工资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1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06万元,占90.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占0.26%。城乡社区支出209.7万元,占9.0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4.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1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办公楼投入使用,费用相应增加;二是按上级要求,“吴望成案”支付100万元;三是对机关院落门头、食堂等进行了修缮。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85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3.99万元,支出决算为71.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社业务工作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63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大楼的投入使用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16.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66.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2.77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9.4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0.01万元,占比61%,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809.05万元,占比3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87万元,完成预算的89.27%,其中: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完成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万元,下降1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6.4万元,占23.82%。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0.46万元,占76.1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壮大费用支出。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20.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共7个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我局2018年共接待257批次2271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5.96万元,下降22%。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负责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和城居养老保险、就业工作、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与管理工作。
1.五金征缴方面:全年征缴各类基金6.5218亿元,参保1232036人次,五大类七个险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就业服务方面:继续把“创业培训+项目指导+小额担保贷款”服务体系作为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主渠道。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48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助力创业,新增创业担保贷款517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700万元的191.5%。
3.执法维权方面:全年共计为2617位农民工讨回欠薪金额1437万元。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案56起,涉案金额802万。其中,为农民工仲裁维权案件38起,维权金额295万元。
4.人事人才方面: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巴陵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全县公务员考录初审、复审等工作。根据全县人员需求与编制空缺,严格专业设置,申报了11个职位75名(乡镇45名)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招录计划,并按照市局的要求,严谨、顺利地完成了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1月11日,我县教育系统招聘200个职位(乡镇128个职位),并于1月28日,组织了面试考试。8月2日,教育系统招聘130个职位(因为有些学科没有达到开考比例,最后实际录取106人);12月28日,教育系统第三次招聘200个职位(县职业中专4个职位,乡村教师196名)、卫计系统招聘60个职位,并准备于2019年1月9日举行笔试。我局今年办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晋升工资级别(薪级、档次)增资审批13490人次;办理晋升职务职级、职称晋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资审批529人次;办理退伍安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资审批310人次;办理人事调配等调动人员的条件认定、工资套改等调动工资审批109人次;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退休条件人员退休审批348人次;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死亡工作人员的相关抚恤审批224人次;办理其它工资福利审批310人次。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706.65万元。比2017年增加159.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办公楼投入使用,费用相应增加;二是按上级要求,“吴望成案”支付100万元;三是对机关院落门头、食堂等进行了修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4万元,比上年减少49.93%。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科目的调整。项目支出215.7万元,比上年减少18.21%。主要是人力资源服务大楼的建造进入收尾阶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货物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年初计划采购金额尚未实施。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9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