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人社厅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组织开展劳务交流,指导并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与跨地区有序流动工作;组织下岗、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实施劳动力预备制建设,开展就业前培训;开展创业贷款工作;对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工作。
3、负责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负责办理缴费人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负责养老保险缴费申报的审核、缴费基数的核定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征缴和清欠工作;负责缴费人台帐、卡片、申报表、明细表的建立和管理,录入和管理个人账户,打印和发放个人账户对帐单;建立和管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的档案;负责养老保险的查询和接续以及个人帐户的转移和支付;对职工退休进行审核、计算养老金待遇;对离退休职工的人员增减进行调整,审核办理离退休职工、在职职工死亡后的社会保险待遇;对缴费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稽核,对养老金的领取资格进行认定。
4、负责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的协议签订及管理;负责参保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跟踪管理工作,办理转外地治疗的有关手续;负责工伤职工待遇审核,支付和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的待遇项目审核、支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内设股室17个,下辖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仲裁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8个二级机构,14个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15个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61人(其中离退休39人),党员109人,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20人,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2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871.0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56.32万元,增长24.03%。主要原因是决算上年未填报其他收入造成本年增减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6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4.53万元,占92.42%。其他收入216.84万元,占7.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41万元,占85.45%。项目支出377.89万元,占14.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54.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9.5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异动及工资调标、决算上年未填报其他收入收支造成本年增减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9%。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异动及工资调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3.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3.1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5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8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5%。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6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异动及工资调标追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47.4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调减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9.98万元,支出决算为54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调减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1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大楼的投入使用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2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3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6.45%,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完成预算的95.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5.04万元,减少24.6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7.1万元,占31.53%。公务接待费决算15.42万元,占68.4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1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完成预算的95.66%,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4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4个、接待人次20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3.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 有效,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4.26万元。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262.71万元,其中:办公费28.77万元、印刷费27.83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1.18万元、电费47.45万元、邮电费12.03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39万元、差旅费15.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2.39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44万元、培训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15.42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21.72万元、委托业务费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9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