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全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社会保障机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指导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政策措施,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养和激励政策。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贫困人口就业,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貫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七)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里、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相关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的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九)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維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十一)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二)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有关方面的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内设股室21个,下辖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仲裁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8个二级机构,14个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和15个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23人(其中离退休44人),党员109人,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20人,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2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内设股室21个,下辖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仲裁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8个二级机构,14个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和15个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23人(其中离退休44人),党员109人,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20人,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26人。
第二部分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742.3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680.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49.18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是调整结转结余资金造成收支总计增加;二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加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2020年度支出总计3742.3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551.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49.18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加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6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3.08万元,占93.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9.26万元,占6.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9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7.67万元,占70.76%;项目支出932.84万元,占29.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73.08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887.44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一是调整结转结余资金造成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二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加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50.72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667万元,增长28.01%,,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加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5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8万元,增长28.01%,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加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5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0.7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0.43万元,支出决算为3,05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追加人员变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3.4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52万元,支出决算为49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专项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6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3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万元,完成预算的8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8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5.42万元,减少35.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的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44.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71.7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4万元,占28.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0个、来宾2500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6.45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1.4万元,用于开展5次培训,人数42人,内容为: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培训。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工伤和社保调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岳政发〔2014〕6号)文件精神,按照《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20〕20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评价等级为“优秀”;
已按县财政局统一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见附件
2020年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说明.docx 2020年岳阳县社会保险中心决算公开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