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岳阳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岳阳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社团;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基金会的监管。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申报、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优抚对象抚恤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及县光荣院建设;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6、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查核、统计呈报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救灾捐赠;承担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重建;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农村贫困户及贫困优抚对象的扶持和受灾户的临时救助。
7、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9、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10、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乡镇、村及居委会的设立、撤销、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承办与邻县、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划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11、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2、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执行全省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福利机构的认定申报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对全县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指导福利院和全县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
13、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14、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市内儿童收养;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5、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16、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岳县办发[2011]7号文件、岳县编发[2014]21号等文件规定民政局设 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信访室、地名办、工会、慈善办、老龄办、老区办、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基政股、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优抚股、社救股、退伍办;7个下属单位,分别是:岳阳县社会救助局、岳阳县社会福利院、岳阳县募捐办、岳阳县殡葬管理所、岳阳县救助管理站、岳阳县光荣院、岳阳县婚姻登记中心。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103名,工勤编制1名。全局系统年末实有人数172人,其中:在职130人,离退休42人。局机关年末实有人数81,其中:在职56人,离退休25人。
二、岳阳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岳阳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7年度县民政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收入129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12.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12.3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了333.21万元,优抚资金增加了525.06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291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1.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37万元,其他支出828.84万元。增加了相对应的支出。
(二)2017年度县民政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我局财政拨款收入12912.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912.3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了333.21万元,优抚资金增加了525.06万元。
(三)2017年度县民政局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129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04万元,占总支出的6.1%;项目支出12124.26元,占总支出的93.9%。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7年财政拨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了333.21万元,优抚资金增加了525.06万元。
(四)2017年度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912.3万元,比上年增加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83.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84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2912.3万元,比上年增加7.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1.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37万元,其他支出828.84万元。
(五)2017年度县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83.46万元,基本支出788.04万元,占总支出的6.52%;项目支出11295.42元,占总支出的93.48%。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7年财政拨付的优抚资金增加了525.06万元。
(六)2017年度县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88.04万元,比上年增加0.27%。按部门经济分类:人员经费484.22万元,占总支出的61.44%;公用经费303.82万元,占总支出的38.56%.支出与2016年基本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8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3.2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了333.21万元。
(八)2017年度县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67,878.08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数增加了97,878.08元,系我局今年采取降低公务成本、减免浪费、减少行政支出,提高行政经费使用效率等一系列举措的显著成果。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50,542元,比预算减少了19,458.00元,减少11.45%,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八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有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336.80元,比预算增加了117,336.80元,我县2017年取消公务用车,以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作预算安排,因为工作需要2017年2月公车办重新配置了一台公务用车给我局。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788.04万元。比2016年增加2.15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15.57万元,其中:货物26.57万元;工程176万元;服务13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64.86万元,其中:货物37.16万元;工程126万元;服务1.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固定资产年末总值422,548.0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296.5平方米,用于出租的门面1760平方米,租金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本单位一般公务用车4台,我县2017年取消公务用车后,车辆由县国资办统一管理。
(十)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目标任务,社会、环境效益提升显著,具体成绩有:
一、全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全面实现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7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80元/月、340元/月。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
二、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孤残儿童养治教康工作不断加强,积极落实失能和部分失能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对百岁老人实行长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完成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22个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全年完成福彩销售1500万元,助医助学助残400余人次。
三、致力服务双拥优抚工作。党组负责干部全年走访重点优抚对象662人次,召开座谈会17次,组织对全县5000余名优抚对象进行摸底核查。全面落实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药费报销、建房补助、关爱解困等工作。积极开展春节、“八一”慰问和烈士公祭日活动。足额发放退役士兵优待金、生活补助费、自主就业金,完成157名退役士兵档案接受和报到工作,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全部安置到位。
四、着力探索社会治理创新。全县192个村(居)委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产生646名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在文化层次、年龄结构、党员比例、参选率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与优化。全县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292家,建立党支部93个,顺利完成第二批8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6家社会组织成功孵化。
五、协力规范专项社会事务。全年共收集各类地名调查表4.7万份,采集多媒体地名信息3.9万条,收录地名成果表1.4万条,圆满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殡葬改革有序开展,新殡仪馆选址工作已纳入县委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文件7个。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408 人次,办理婚姻登记8100对。
六、合力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推进会,全年对所属5个支部开展了3次督查,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累计1658人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政治定力和工作干劲,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民政部门的新变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是指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017年民政部门决算公开表格(10张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绩效目标表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