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岳阳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社团;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基金会的监管。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申报、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优抚对象抚恤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及县光荣院建设;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6、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查核、统计呈报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救灾捐赠;承担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重建;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农村贫困户及贫困优抚对象的扶持和受灾户的临时救助。
7、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9、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10、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乡镇、村及居委会的设立、撤销、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承办与邻县、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划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11、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2、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执行全省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福利机构的认定申报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对全县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指导福利院和全县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
13、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14、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市内儿童收养;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5、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16、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岳县办发[2011]7号文件、岳县编发[2014]21号等文件规定民政局设 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信访室、地名办、工会、慈善办、老龄办、老区办、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基政股、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优抚股、社救股、退伍办;7个下属单位,分别是:岳阳县社会救助局、岳阳县社会福利院、岳阳县募捐办、岳阳县殡葬管理所、岳阳县救助管理站、岳阳县光荣院、岳阳县婚姻登记中心。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103名,工勤编制1名。全局系统年末实有人数172人,其中:在职130人,离退休42人。局机关年末实有人数81,其中:在职56人,离退休2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民政局本级;2、岳阳县社会救助局;3、岳阳县社会福利院;4、岳阳县募捐办;5、岳阳县殡葬管理所;6、岳阳县救助管理站;7、岳阳县光荣院。2018年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单位的预算单独编报。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数1731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64.0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0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特困人员救助资金4000万元(2017年1-10月的城乡低保金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所以此项资金未纳入2017年的决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数1731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964.0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35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0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64.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0万元,其他支出35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89.9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374.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优抚经费、救助经费、救灾经费,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9.9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2.72万元,上升 16.12 %。主要是2017年人员工资津贴正常性增长。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固定资产年末总值422,548.0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296.5平方米,用于出租的门面1760平方米,租金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本单位一般公务用车4台,我县2017年取消公务用车后,车辆由县国资办统一管理。
5、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680万元,其中:1、义务兵金待6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义务兵生活补助等方面。2、养老服务补贴1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年满60岁的失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方面。3、城市低保286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方面,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10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第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民政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1张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