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18年度养老服务补贴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2019-05-20 09:36
浏览量:1 | | | |

(主管部门参考)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养老服务补贴               

项目单位: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9 年 5月 20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李兴盛

联系电话

13973041518

项目地址

县民政局

邮  编

4141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     1  月起至   2018 年     12  月止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126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126

实际支出

(万元)

126

结余(万元)

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126

县市区财政

126

县市区财政

126

县市区财政

0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实际支出数

会计凭证号

备注

养老服务补贴

126

 

1-12月养老服务补贴

 

 

 

 

 

 

 

 

 

 

 

 

 

 

 

 

 

 

 

 

 

 

 

 

支出合计

126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  期 目 标

实际完成

为年满65周岁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且生活难以自理失能半失能的岳阳县户籍老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采取以货币的形式一年发放一次。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发放2100人次

100%

100%

 

100%

100%

质量指标

应补助尽补助

100%

100%

完成事实任务

100%

100%

时效指标

按月标准50元/人

100%

100%

 

 

100%

成本指标

全年发放126万元

100%

100%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帮助了困难群众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反响好

 

 

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98%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8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袁干保

局长

县民政局

 

刘一強

副局长

县民政局

 

李兴盛

老龄办主任

县民政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李兴盛                       联系电话:13973041518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七)附件

 

岳阳县民政局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2018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依据及实施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岳阳市老龄委 岳阳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岳阳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岳老龄发【2014】2号)以及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发【2015】3号)的精神,为年满65周岁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失能半失能的岳阳县户籍老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老龄办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负责预算编制,提供符合条件老人名单给县财政,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县财政局社保股建立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负责本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筑牢民生保障底线,补贴城乡65岁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让失能半失能老人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采取以货币的形式一年发放一次。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县财政局社保股对预算的65岁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县乡财实行“一卡通”发放。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65岁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我县年满65周岁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失能半失能岳阳县户口老人发放基本养老补贴。2018年补贴发放共计2100人、发放12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2018年我县年满65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岳阳县户口老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补助标准为50元/人/月。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1)户口在岳阳县范围内;(2)65周岁及以上;(3)仅限于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4)失能半失能,指老年人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只要有一项指标“做不了”,视为半失能;有五项及以上指标“做不了”,视为完全失能。

2.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一)申请。符合上面四个条件的老人,由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委托村(居)委会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两张一寸免冠近照、三农补贴存折、五保户或低保户证明、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状况诊断证明;(二)初审。村(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经济状况、实际年龄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民政办(老龄办)复审;(三)复审。乡镇民政办(老龄办)对村(居)委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出具复审意见,报县老龄办审批;(四)审核。县老龄办经审查(含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原则、评价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岳阳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二)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县老龄办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各乡镇提供基础数据,县老龄办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65岁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全覆盖,动态管理,一年审批一次,社会发放率100%;群众满意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改善和提高贫困老年人生活质量,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应当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县老龄办、县财政局、各乡镇精诚合作,相辅相成,共同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建议:继续实施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得到补贴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

建议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预算,筑牢民生底线。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