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支出预算项目明细表
2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6、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7、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9、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30、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负责全县社团和县内组织的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检查、监督管理;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4、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5、负责全县殡葬工作。指导全县范围内公墓的管理与建设;负责殡葬执法,规范全县范围内的殡葬行为;审批殡葬设施及服务项目,负责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进行行业管理,并监督、检查、倡导殡葬习俗改革。
6、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及勘界成果管理工作;裁处县辖区域内界线争议等重大问题,提出仲裁建议。
7、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废名审核报批;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城乡街门牌管理工作。
8、负责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
10、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1、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分配使用福利资金和福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2、负责对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
13、负责民政工作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办理过往求救的应急救助事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人事股、基政股、社会事务股、信访室、政策法规股、机关党委、工会、老区办。
(二)预算单位构成。本次公开岳阳县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单独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年初预算数13,04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47.05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单位2021年没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4、25、26、27表均为空。”)。收入较上年增加1,079.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绩效工资纳入了年初预算,本级财政增加了低保配套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数13,047.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7.05万元,其他支出200.00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079.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绩效工资纳入了年初预算,本级财政增加了低保配套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47.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
2021年度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6.1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0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 项目支出
2021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00.8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8.0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83.82万元,儿童福利132.00万元,老年福利293.0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82.4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195.84万元,临时救助支出438.31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23.0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296.64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47.8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0.00万元,全部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15万元,比上年减少1.65万元,降低3.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3.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00万元,本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比上年减少10.90 万元,降低45.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1,536.94万元,其中:办公费18.34万元、印刷费5.00万元、咨询费5.00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3.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租赁费2.00万元、会议费10.00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全县民政工作会、安全生产工作会、全县救助工作会)、培训费预算7.00万元(用于开展3次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消防安全培训,儿童主任培训、民政所长业务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公务接待费6.1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20.00万元、委托业务费1,424.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万元,其中:工程类34.00万元,货物类6.00万元,服务类10.00万元。另外: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34.00万元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04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18万元,项目支出12,500.87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9-30。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