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县民政局县直部门决算
来源:县民政局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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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负责全县社团和县内组织的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度检查、监督管理;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4、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5、负责全县殡葬工作。指导全县范围内公墓的管理与建设;负责殡葬执法,规范全县范围内的殡葬行为;审批殡葬设施及服务项目,负责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进行行业管理,并监督、检查、倡导殡葬习俗改革。

6、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及勘界成果管理工作;裁处县辖区域内界线争议等重大问题,提出仲裁建议。

7、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废名审核报批;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城乡街门牌管理工作。

8、负责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

10、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1、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分配使用福利资金和福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2、负责对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

13、负责民政工作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办理过往求救的应急救助事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对照省厅、市局机构设置,按照县委审批的三定方案,岳阳县民政局内设 1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人事股、基政股、社会事务股、信访室、政策法规股、机关党委、工会、老区办;全局系统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96名;年末实有人数141人,其中:在职105人,退休36人。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本单位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岳阳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县福利院、岳阳县殡葬事务中心、岳阳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岳阳县救助服务站、岳阳县婚姻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4,991.43万元,支出总计13,713.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55.53万元,增加0.37%,主要是因为上年12月救助资金未支付,增加了年终结余资金。支出增加7.92万元,增加0.06%。主要是因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标准提高,增加了相对应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3,559.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52.72万元,占94.79%;其他收入706.64万元,占5.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决算数合计13,71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08万元,占12.91%;项目支出11,943.03万元,占87.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37.99万元,支出总计12,713.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37.94万元,增加0.28%,主要是因为上年12月救助资金未支付,增加了年终结余资金。支出减少334.62万元,减少2.56%,主要是因为12月份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款因指标余额不足未在本年度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9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3.22万元,减少2.45%;主要是因为12月份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款因指标余额不足未在本年度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91.87万元,全部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45.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9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9.18万元,支出决算为36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81.54万元,支出决算为8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17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按进度支付,项目未完工。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1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按进度支付,项目未完工。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款)。

年初预算为11,495.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6.99万元【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101.4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663.50万元,临时救助支出(项)557.2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109.0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3,690.11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163.44万元,儿童福利(项)14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12月份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款因指标余额不足未在本年度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6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5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金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0万元,完成预算的54.8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0.53万元,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的85.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8.81万元,减少49.52%,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11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预算的34.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1.86万元,减少67.85%,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98万元,占6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2万元,占38.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98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1批次、577人次(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我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00万元,支出221.4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13,713.1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单位本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民政工作发展。2020年,我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务实奋斗、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2020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34万元,比上年减少198.23万元,降低49.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5.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本年度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辆(主要是岳阳县殡葬事务中心殡葬用车)、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机关业务用车1辆、岳阳县救助服务站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新增办公设备1.05万元。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2639.74万元,其中:办公费35.00万元、印刷费24.85万元、咨询费7.90万元、水费4.25万元、电费19.89万元、邮电费15.8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4.40万元、差旅费25.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11.13万元、租赁费5.90万元、会议费9.54万元、培训费12.69万元、公务接待费5.62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97.78万元、委托业务费2120.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11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4、其他支出:是指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岳阳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