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1
部门(单位)名称:岳阳县民政局
预算编码:072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2年5月11日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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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汪微 |
联络电话 |
305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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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50 |
实有人数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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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本单位主要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社团和县内组织的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管理;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全县殡葬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民政工作对象的来信来访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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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任务2:深化殡葬管理改革 任务3: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任务4:发展福利慈善事业 任务5: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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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单位全年平稳运行,资金使用安全,收支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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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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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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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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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 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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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5,51.44 |
968.08 |
114,44.71 |
110.60 |
0 |
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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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25,51.44 |
968.08 |
114,44.71 |
110.60 |
0 |
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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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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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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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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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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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348.09 |
6,78.43 |
546.92 |
131.51 |
116,69.66 |
-764.73 |
2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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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2,348.09 |
6,78.43 |
546.92 |
131.51 |
116,69.66 |
-764.73 |
2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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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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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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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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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21 |
2.37 |
7.84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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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0.21 |
2.37 |
7.84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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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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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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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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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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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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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458.68 |
458.68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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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458.68 |
458.68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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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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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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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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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确保低保对象、孤残儿童、特困供养对象合法权益; 目标2:提高全县流浪人员救助水平; 目标3:建设5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 目标4:新建一个残废人康复托养中心,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
完成情况1:提高了低保对象、孤残儿童、特困供养对象标准; 完成情况2: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站大楼建成; 完成情况3:2020年-2025年前完成 完成情况4:2020年-2025年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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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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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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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刷卡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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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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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指标1:新建5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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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1个残废人康复托养中心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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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2020年-2025年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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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控制预算内 |
12,348.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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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指标1:集中供养能力进一步提高 指标2:城乡低保实现阳光操作 指标3: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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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指标1:帮助了困难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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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救助对象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指标2:弱势群体幸福指数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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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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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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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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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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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干保 |
局长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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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波 |
副局长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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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星 |
办公室主任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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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荣华 |
规划财务股股长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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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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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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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汪微 联系电话:3052800
五、评价报告综述 岳阳县民政局 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综述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负责全县社团和县内组织的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度检查、监督管理;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4、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5、负责全县殡葬工作。指导全县范围内公墓的管理与建设;负责殡葬执法,规范全县范围内的殡葬行为;审批殡葬设施及服务项目,负责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进行行业管理,并监督、检查、倡导殡葬习俗改革。 6、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及勘界成果管理工作;裁处县辖区域内界线争议等重大问题,提出仲裁建议。 7、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废名审核报批;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城乡街门牌管理工作。 8、负责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 10、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1、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分配使用福利资金和福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2、负责对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 13、负责民政工作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办理过往求救的应急救助事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对照省厅、市局机构设置,按照县委审批的三定方案,岳阳县民政局内设 1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人事股、基政股、社会事务股、信访室、政策法规股、机关党委、工会、老区办;年末编制数50名,实有人数78人,其中:在职50人,退休28人。 (三)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 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二 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0年岳阳县民政局总支出12,34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计6,78.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546.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1.5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0.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4万元。年初我局制定了《岳阳县民政局2019年经济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制订了各部门的经费预算,提出了各部门开支经费基数及“三公经费”控制标准。项目支出116,69.66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130.87万元、社会福利910.9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5,907.44万元、临时救助支出562.4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865.41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35.78万元,其他支出156.82万元。 三 2021年民政工作情况 今年来,局党组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务实求为,全力打造人民满意民政。 (一)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办好民生实事。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提高保障标准。2021年,我县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分别为4713.6元/年、2922元/年;兜底保障救助水平为4620元/年;城市和集中特困供养救助水平为8976元/年;农村特困供养救助水平为6012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70元/月。截止12月,共发放各项资金12560.19万元,保障城乡低保16881人,兜底对象1201人,特困供养5669人;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2380人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1439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203376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15人次。二是推行精准救助。围绕“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目标,进一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完善家庭经济收入核对机制,将申报城乡低保的但又不符合条件的1350多名对象“拒之门外”。继续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今年来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3660人。 (二)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一是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后,组织全县各村(社区)成员参加全省新一届村(社区)成员集中培训;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个清单”,并对全县民政所长进行了培训;8月份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荣家湾镇区划调整工作,11月取得省厅下发同意启动荣家湾镇区划调整变更申报程序的函。目前,各项申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落实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指示精神,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家,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3家;组织社会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6人,发展新党员16名。8月份,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已注销社会团体1家,待注销社会组织16家,整改社会组织20家。 (三)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一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实现了我县乡镇(街道)示范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建了15所示范养老服务中心,超额完成了任务;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30%。二是加快社会工作发展。岳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总站9月正式揭牌,共在14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分站和1个总站,现有管理人员3人,一线社工15名。三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5月13日,新殡仪馆正式开馆运营。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研究部署了殡葬改革工作,明确了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殡葬改革方案》《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并筹备召开全县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大会。四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严格执行《民法典》有关规定,倡导婚姻新风、规范依法行政。今年来,共办理结(离)婚登记3396对,补发结(离)婚登记1289本。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求,根据业务需要和工作要求,采取机关各股室分工、合作的办法,对有关专项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依法、依规、合理地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规定,我局从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安排、资金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制订资金管理制度,从资金申请、安排、拨付、审批、监管等多方面进行管理,以确保项目资金在健全、有序的管理制度下运行。 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有效控制专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批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资金安全。在账务管理上,按项目单独设立专账,做到了专款专用;在资金拨付时,全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全部采用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使用;在专项款拨付上,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有关财纪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内容开支各项费用,随时掌握资金动态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预算合理控制开支额度,使项目专项资金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地使用。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岳政发〔2014〕6号)《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县财发〔2014〕27号),《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县财发〔2014〕26号),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由于办公楼维修、职工差旅费等其他支出,基本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全年局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实际支出为678.43万元,而县财政预算拨款只有641.92万元,存在资金缺口36.51万元。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
附件2-2
岳阳县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
项目单位:社会事务股
主管部门:岳阳县民政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2年5月11日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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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0730-3052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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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岳阳县荣家湾镇天鹅中路40号 |
邮 编 |
41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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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 1月起至 2021 年 12 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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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1431.53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431.53 |
实际支出 (万元) |
1431.53 |
结余(万元) |
0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749.9 |
省财政 |
749.9 |
省财政 |
749.9 |
省财政 |
0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
县市区财政 |
681.63 |
县市区财政 |
681.63 |
县市区财政 |
681.63 |
县市区财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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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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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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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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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生活补贴 |
777.352 |
乡财支付 |
岳阳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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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补贴 |
654.178 |
乡财支付 |
岳阳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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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1509.0725 |
|
|
||||||||||||||||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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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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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具有岳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目标2:享受低保的三、四级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目标3:标准70元/月。 |
完成情况1:残疾人证的发放精准; 完成情况2:享受“两项补贴”对象精准; 完成情况3:保障残疾人两项的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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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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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
927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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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 |
780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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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金额 |
777.3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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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金额 |
654.178万 |
|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 |
按季发放 |
|
||||||||||||||||
成本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
7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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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
70元/人/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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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切实降低重度残 |
|
|
|||||||||||||||
疾人的经济压力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有效解决残疾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来源,使残疾人生活状况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享受对象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
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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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幸福指数提升 |
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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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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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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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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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袁干保 |
局长 |
民政局 |
|
||||||||||||||||
李九斤 |
副局长 |
民政局 |
|
||||||||||||||||
孙自发 |
社会事务股股长 |
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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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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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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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孙自发 联系电话:3052577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岳阳县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 2021年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为全面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依据《岳阳县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岳县民联发1号)进行拨付。根据市、县有关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和省、市、县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具体部署,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内。现将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具有岳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具有岳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2021年4月18日岳阳县出台《岳阳县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岳县民联发1号)。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被列为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1年岳阳县“两项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2021年发放标准分别每人每月70元,下拨残疾人两项补贴1431.53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其中1-3月发放362.7275万元、4-8月发放352.433万元,7-9月发放362.3265万元,10-12月发放354.043万元。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清理领取两项补贴人员,退出最低生活保障、死亡及低保转特殊供养的予以取消领取资格。项目实施来,全县有7805名重度残疾人申请享受了护理补贴,9273名困难残疾人申请获得困难生活补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关怀,同时也得到广大残疾人和社会的高度赞赏,是一件福泽百姓的民生工程。 四、存在的问题 1、两项补贴实施动态管理,数据异动较大,部分乡镇街道更新不及时,上报迟缓,导致退出低保和死亡人员领取补贴现象。 2、部分乡镇街道申报信息不准确,需要多次完善,导致审核、发放时间拉长和推迟发放情况。 |
附件3-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民政局)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投 入 (15分) |
预算配置 (15分)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人员编制数50人,在职人数50,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未超编,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
“三公经费” 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本年度三公经费102,100.77元,上年度三公经费109,621.00元。“三公经费”变动率(-7%),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
5 |
5 |
重点项目支出金额116,696,625.35元,项目总支出116,696,625.35元,重点支出安排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
||
过 程 (4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3 |
3 |
预算没调整 |
支付进度 |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1月底,上级专项资金下达率60%;10月份,专项资金下达率100%;专项资金按进度支付。 |
||
资金结余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3 |
2 |
本年度资金结余2,033,428.34元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三公经费预算数140,000.00元,实际支出102,100.77元。 |
||
预算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3 |
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执行有效。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拨付程序规范,手续完整,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资金使用规范,无违规行为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
3 |
3 |
按照规范时限、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内容真是完整准确。 |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100%, |
|
公务卡刷卡率 |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公务消费刷卡支出23,690.00元,刷卡率达90%。 |
||
资产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3 |
制度体系健全完整,执行有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过 程 (40分) |
资产管理 (10分)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 |
有效固定资产得到充分利用。 |
||
产 出(25分) |
职责履行 (25分) |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
根据2020年县机发58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评估方案》考核折算 |
5 |
5 |
|
建设湖南新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7 |
7 |
|
|||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5 |
5 |
|
|||
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
2 |
2 |
|
|||
省市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2 |
2 |
|
|||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
4 |
4 |
|
|||
效 果 (20分) |
履职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
|
15 |
5 |
|
社会效益 |
5 |
|
||||
生态效益 |
5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
5 |
5 |
通过问卷调查,社会公众对本单位的工作履职满意度为98%,得5分。 |
||
总 分 |
|
|
|
100 |
99 |
|
附件3-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自评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①设有目标(1分) ②目标明确(1分) ③目标细化(1分) ④目标量化(1分) |
3.5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①符合法律法规(1分) 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④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以上③需提供佐证资料。 |
4 |
||
决策 程序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①符合申报条件(2分) ②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③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4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办法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①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办法健全、规范(1分) ③因素全面合理(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3 |
||
分配 结果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①符合分配办法(2分) ②分配公平合理(3分) 此项需提供相应的资金分配方案。 |
5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①到位及时(2分) ②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③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①虚列套取扣4-7分 ②依据不合规扣2分 ③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④超标准开支扣2-5分 ⑤超预算扣2-5分 |
7 |
||
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①财务制度健全(1分) ②严格执行制度(1分) ③会计核算规范(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3 |
||||
项目管理 |
25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①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1 |
支撑 条件 |
1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提供或具备了必备的人员、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
具备人员、场地、设备条件(1分) |
1 |
||||
项目 实施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①按计划开工(1分) ②按计划开展(1分) ③按计划完工(1分) |
3 |
||||
管理 制度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①管理制度健全(2分) ②制度执行严格(3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5 |
||||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自评 得分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 |
完成绩效目标100%得5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5 |
产出 质量 |
4 |
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100%得4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4 |
||||
产出 时效 |
3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项目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得3分,未如期完成且无充分理由的扣3分。 |
3 |
||||
产出 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项目产出成本按绩效目标控制得3分,未完成的,按超支比例扣减。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效益 |
8 |
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经济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社会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环境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积极的环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可持续 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完成绩效设定目标的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
8 |
服务对象满意率=项目区被调查人数中表示满意的人数(户数)/ 被调查人数(户数)×100% |
满意率达90%(含)以上的得8分,80%(含)-90%得6分,70%(含)-80%得4分,60%(含)-70%得2分,60%以下不得分。 |
7.5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99.5 |
备注:部门(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上进一步完
善、量化、细化个性指标,形成本项目的指标体系。
岳阳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财务坚持计划预算、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专项资金管理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分配严格坚持专款专用、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相关业务股室拟定方案,提供分配依据,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定。局规划财务股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方案,负责与财政部门衔接下发资金文件。
第四条 财政单独列预算的或另行争取的资金以及不在财政安排我局预算工作经费内的资金,预算外资金由规划财务股根据具体情况报局长审批。
第五条 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人负责。局规划财务股定期检查,并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收支情况。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县财政关于预算编制要求,局规划财务股负责做好部门预算安排工作。各股室(单位)应积极配合,对每个项目应结合实际,做到基础数据清晰,有据可循,有法可依。预算编制布置会后二十天内,各股室(单位)应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所涉项目预算草案,经股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长签字后送局规划财务股。局规划财务股完成预算编制后,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项目财政性资金应纳入绩效目标申报,各股室(单位)在上报部门预算时,应同时填报《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评审表》,由局规划账务股对其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对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局规划账务股应及时通知相关股室(单位)进行修改。
第八条 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应严格遵照执行。各股室(单位)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对审核确定的预算,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全年预算的顺利执行。对无预算、超预算的开支,局财务股有权拒付。
第九条 相关预算经费支出和专项费用支出,需先编制预算计划。0.1万元以内(含0.1万元)经费支出由业务分管局长审核,财务分管局长审批。0.1-3万元由业务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分管财务副局长签批。3万元以上(含3万元)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局长审批,分管财务副局长签批(附会议记录)。经费支出3000元以上的,均要有预算计划,并按照上述资金界限进行申报审核。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收入包括同级财政拨付的经费、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所有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不得截留、隐瞒、挪用。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二条 局机关所有公务支出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实报实销。局机关财务支出1000元以内的由分管机关财务的局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局长审签。
第十三条 支出管理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股室负责人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四条 报销凭证应填写清楚、内容完整、手续完备、附件齐全,需有经手人、证明人等两人以上签字,除特殊规定可小额现金支付外,都要实行转帐或公务卡支付。
第十五条 公务接待支出:局机关所有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按公务接待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三章”审批,报帐必须附《岳阳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审批单》。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局机关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管理,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审批。
第十七条 公务学习、培训、考察支出:1.不得借学习、培训、考察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旅游公司开具的学习考察发票不得报销。2.省外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局人事管理制度审批。
第十八条 会议费支出:严格实行会议经费预算制度。全局性会议由局办公室提出预算,并报局党组集体研究批准;各业务科室承办的业务工作会议,由承办股室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账务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由局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规定统一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会议原则每年不超过2次。
第十九条 办公费支出:严格实行实报实销,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1.办公用品。纸张、文具、电脑耗材及配件等由局采购小组按政府采购规定统一采购,执行局办公用品领用制度,局办公室分股室建立领用台帐,经办人签字并确认金额。股室自行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2.资料打印。机关资料打印由局办公室经办,并分股室建立台帐,经办人签字确认,机关文印室以外的资料文印费不予报销。3.电话费。局办公电话实行包干制,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二十条 来访人员路费支出:由信访员参照客运路程开具路费发放领款单,路费标准根据远近不超过30元,支出程序分别由信访员把关,证明人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查,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予以审签。
第二十一条 临聘人员费用支出:局机关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其工资、福利等由局办公室、局人事股按相关规定办理。局机关跟班学习人员的奖金、福利等费用由原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二级机构所有财务支出须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
第五章 财务公开
第二十三条 规划财务股根据财政要求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台帐,定期核对,并接受局机关党委监督。建立财务内审制度,局规划财务股负责对二级机构财务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执行上级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局规划财务股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局属各二级机构财务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