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并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对县人民政府系统-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进行督查和-度绩效评估工作。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 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具体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及“三统一”登记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县政府法制顾问工作。
(七)组织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
(九)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工作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设秘书组、应急办、侨办、12345热线办、督查室、行政组、经研室、政工室、项目办等9个内设机构,至2016-底有在职人员80人,退休人员36人。
二、2017-度部门预算表
附表一: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支出预算明细表
附表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三、2017-度部门预算情况分析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7-度,我办收入总计134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6.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00万元全-支出总计1341.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9.31万元,占总支出的42.44%;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77.22万元,占总支出的35.5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含离退休费)206.58万元,占总支出的15.40%;项目支出88.45万元,占总支出的6.6%。
2、-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1.60万元,系保障我局办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个人及家庭补助等各项支出。包括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绿化物业、机关维修、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有经研中心调研工作、督查工作、民族宗教工作、行政执法系统维护、12345热线及应急工作、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法制工作、党建活动等工作经费。
3、-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28.5万元,预计接待150批次,接待3600人;因取消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三)预算执行措施及建议
2017-,我办在办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将根据-度预算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强化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进一步完善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为政府办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