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岳阳县统计局是岳阳县人民政府组成工作部门,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本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方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和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六)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
(七)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相关企业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加强全县统计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对乡镇统计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八)参与全县及各乡镇经济运行及政府绩效综合评价考核;负责民情民意调查工作。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岳阳县统计局设3个内部机构:办公室、法规股和综合统计股,下设2个机构:岳阳县统计局调查队(岳阳县民意调查中心)和岳阳县普查中心。全局现有干部职工22人,退休人员6人,借调业务人员2人,劳务派遣1人。
二、 收入情况
岳阳县统计局2017-预算总收入361.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54.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0万元,其他收入00万元。
三、 支出情况
岳阳县统计局2017-预算总支出3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8万元,项目支出159万元。
2017-“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7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局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预计支出7.0万元,比2016-决算数5.2万元增加1.8万元,公务接待共82批85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加的原因为: 2017-为岳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第二阶段,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工作是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复查验收普查数据,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分析、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所以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计会超出2016-决算数。但我局仍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开支,将2017-“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详见《2017-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