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单位)名称 中共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预算编码 YYX166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填报人:胡青
联系电话: 0730-7634759
报告日期: 2020 年 7月16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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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胡青 |
联络电话 |
18974011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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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19 |
实有人数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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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岳阳县、法治岳阳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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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任务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任务2:做实综治中心+网格化 任务3:扎实开展平安创建 任务4: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确保全县大局和谐稳定 任务5:筑牢反邪教基础,确保全年实现“五个不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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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岳阳县政法委2019年总收入1223.87万元,总支出1124.64万元,基本支出35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3万元;保平安项目支出16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602.59万元。我县省级公众安全感测评得分91.05分,高于全省和全市平均分,比2018年提升了3.96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坚持依法严惩,打击成效明显显现;全年无涉稳事件,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信访维稳秩序明显好转;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创建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明显加强,重点人群管控规范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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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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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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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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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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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23.87 |
1212.49 |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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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223.87 |
1212.49 |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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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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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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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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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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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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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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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124.64 |
354.05 |
235.52 |
118.53 |
77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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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124.64 |
354.05 |
235.52 |
118.53 |
77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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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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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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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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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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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28 |
3.28 |
0 |
0 |
0 |
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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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3.28 |
3.28 |
0 |
0 |
0 |
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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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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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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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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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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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79.11 |
7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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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79.11 |
7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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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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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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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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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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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任务2:做实综治中心+网格化 任务3:扎实开展平安创建 任务4: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确保全县大局和谐稳定 任务5:筑牢反邪教基础,确保全年实现“五个不发生”。 |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明显,信访维稳秩序明显好转,扎实推进网格化和综治中心建设,今年新完成6个乡镇综治中心平台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初见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我县省级公众安全感测评得分91.05分,高于全省和全市平均分。与去年相比,提升了3.96分。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反邪教工作全面实现“三个零”和“五个不发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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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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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质量指标 |
确保综治民调有所提升 |
90分 |
9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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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综治中心和网格化工作 |
完成6个乡镇综治中心建设 |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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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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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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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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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刷卡率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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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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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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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不发生涉稳事件,不发生恶性群死群伤刑事案件 |
0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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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确保执行率保持在95%以上 |
95% |
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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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10月完成全省综治民调工作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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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全年确保不发生涉稳事件,不发生恶性群死群伤事件 |
0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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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投入经费1223.87万元 |
1223.87万元 |
1223.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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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指标1: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
90分 |
9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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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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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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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提高综治民调、平安创建工作知晓率,树立良好政法队伍形象,社会公众满意度达以80%以上。 |
8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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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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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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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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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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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胜强 |
常务副书记 |
政法委 |
郭胜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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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拓 |
政工室主任 |
政法委 |
蒋 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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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青 |
会 计 |
政法委 |
胡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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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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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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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胡青 联系电话:0730-7634759
岳阳县政法委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20】20号)文件要求,我委强化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一、单位基本情况 政法委主要职能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岳阳县、法治岳阳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办公室(加挂政策研究室)、政工室、政治安全室(加挂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加挂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加挂法治室)、宣传教育室。 3、在岗在编19人(含公安借调3人),退休8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9年县财政安排预算经费1212.49万元,其他收入11.38万元,2019年我委整体支出1124.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其他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保平安专项支出(包括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维稳、反邪教等)及其他项目支出(包括涉法涉诉信访、网格化建设、扫黑除恶、涉毒重症收治等)。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2019年政法委体支出共计1124.64万元用于机关运行,一般行政管理及保平安项目支出,基本支出354.05万元,含人员支出235.5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8.5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合计3.28万元。公务接待费3.28万元,2017年已取消公务用车。保平安项目支出16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602.59万元,项目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协调等,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网格化建设、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维护稳定、反邪教、涉法涉诉信访、禁毒专项重症艾滋病收治、国安、铁路联防等工作。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委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有效执行。2019年12月政法委人员编制数19人,在职人数19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00%。固定资产利用率达到了100%,做到了物尽其用。“三公”经费合计3.28万元,比去年下降6%。 “三公”经费支出每年递减,因公出国(境)费为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率达到100%。自实行公务卡刷卡制度以来,我委公务刷卡率一直在4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预期目标。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35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3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9年本级财政预算专项经费拨款共计770.59万元,专项资金均全部按进度拨付到位。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保平安项目支出168万元,其中见义勇为帮扶与慰问3万元、综治民调50万元,维稳经费10万元,政法专项工作经费34万元,平安创建40万元,铁路联防3万元,610办工作经费2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602.59万元,包括扫黑除恶、网格化建设、涉法涉诉信访、禁毒专项重症艾滋病收治、国安、群体性、突发性维稳救助等工作,完全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专项工作的计划进度和预算安排支出专项资金,大力加强专项资金的保障力度,确保主要工作专项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保平安项目支出与2018年持平。其他项目支出比2018年增加255.5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网格化建设及扫黑除恶项目的增加。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为加强单位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好财务管理制度,我委在资金使用上坚持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分管副书记签字,经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大额支出须请示书记或经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我委严格按照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依法管理项目资金,结合我委的工作实际,对项目开支进行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对经费使用范围的各类支出,按照经费使用审批的程序办理,财务人员做到依法理财,保障账目真实、完整、规范,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预期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明显,信访维稳秩序明显好转,基层社会治理初见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我县省级公众安全感测评得分91.05分,高于全省和全市平均分。与去年相比,提升了3.96分。被省政府确定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并获奖励120万元。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成功侦办10个恶势力团伙和3个恶势力集团,刑拘87人。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46人,提起公诉35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并认定涉恶犯罪团伙7个19人。专项斗争成果通过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验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精心组织谋划推进。县扫黑办积极发挥“中枢”作用,强化运用线索案件会商机制,统一办案思想,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调度、督促。4月底,《湖南日报》和《湖南新闻联播》对我县问题线索会商制度给予推介。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打击成效明显显现。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先后侦破阻工闹事涉恶案件7起,刑拘18人;暴力讨债涉恶案件7起,刑拘37人;打架斗殴涉恶案件10起,刑拘50人;非法采矿涉恶案件6起,刑拘20人。三是坚持除恶务尽,“打伞”“断财”同步推进。我们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下足功夫,始终保持了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查办“保护伞”案件9件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人。扣押涉案现金13万元,冻结资金22.2万元,查封不动产2处。四是坚持综合治理,行业监管力度加大。各行业主管部门坚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加强行业监管,加强与政法机关联动衔接,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行动。县卫健局全面排查无证行医乱象,关停“黑诊所”18家。县林业局大力打击破坏林地犯罪行为,批捕2人。县砂管局联合水利、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非法采砂联合执法行动,破获非法采砂案件2起,判处有期徒刑3人。县水利局办理非法盗采砂石案件140余起,处罚280余万元。县自然资源局下大力气整治矿产资源乱采乱挖行为,立案26件,处罚52万元,向县纪委监委移交9条线索,4名公职人员被立案调查。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依法履职,在行业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坚持夯实基础,基层组织不断筑牢。持续清理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摸排出来的13个软弱涣散村均已整顿完毕。全县共排查掌握有违纪违法问题的村(居委会)干部123人,调整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居委会)干部19人,其中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9人。六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中央督导整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立行立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特别是中央督导组交办的21条问题线索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完毕,挖出7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中,公安机关立案7起、刑拘26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起、问责7人。中央督导组转交的43件信访件中,发现2条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受理后,立案2起、刑拘9人。七是开展专项整治,治安状况持续好转。公安机关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不间断开展集打斗争“百日会战”、娱乐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云剑追逃行动等专项整治,全年受理行政案件1892起,同比提升49%;刑事立案1015起,同比提升11%。行政拘留1162人,刑事拘留565人,执行逮捕356人,移送起诉697人,打击了一批淫秽、赌博、吸毒、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八类严重暴力案件较上年下降20%,社会治安环境持续改善。 2.信访维稳秩序明显好转。与去年相比,我县全年上访总量大幅度下降。进京上访17人次,同比下降57%;赴省上访117人次,同比下降48%;到市上访321人次,同比下降50%;到县上访843人次,同比下降26%。一是信访维稳责任持续增强。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属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进一步增强,敢于担当、依法维稳,妥善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维稳难题。特别是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政法单位,在办理相关案件中能够紧扣社会稳定大局,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全县全年集访41批次,同比下降21%,无一起进京集访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人大政协“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以及重大敏感节点,全年无一人进京或到重要场所上访,受到全市表彰肯定。二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隐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重大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通过信访维稳渠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了一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三是依法打击处理以访谋利行为。积极引导上访人员依法信访、正常信访,依法严厉打击以访谋利的违法行为。全年行政、刑事拘留以访谋利的人员18人次,对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作用。 3.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群防群治、专群结合。新墙镇清水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荣家湾镇城北中心派出所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一是平安创建深入推进。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村(居委会)”等系列创建工作,步仙镇、县林业局、县人民医院被评为全市“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医院”。全县“平安村(居委会)”(即“四无”村(居委会):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无诉讼)已达到50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25.5%。二是网格化服务管理明显加强。扎实推进网格化和综治中心建设,今年新完成6个乡镇综治中心平台建设。深化网格化+12345+110联动融合,网格员收集网格内社情民意,密切关注网格内重点管控人员动态,办理、解决了一大批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情。配优配强网格员队伍,明确195名“驻村辅警”担任网格员,最大限度发挥辅警优势,将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化解在村、组。积极引导人民群众热心参与社会治理,新墙镇清水村、张谷英镇张谷英村将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等融入网格中,有力推动了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平安建设在网格中创建。三是重点人群管控规范有序。认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救治,今年救治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54人次,比去年提高61%;居家服药治疗的266人,比去年提高69%。抓好重症涉毒人员收治,今年新投入150万余元用于改扩建重症传染病涉毒人员隔离病房,新收治重症涉毒患者84人(其中,其他监所不敢收治的患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重症涉毒患者11人),比去年提高53%。切实抓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执行率为99.99%,比去年提高0.09个百分点。抓好“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管控,实现了全年“五个不发生”目标任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自查我委财政资金均按计划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我委财政拨款经费整体偏低,特别是一般性公用支出部分的基数标准与实际日常运转费用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二)因资金拨付时间较迟,导致资金投入进度滞后,因此存在年末结转资金,且部分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不足。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通过这次自查,针对我委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建议县财政加快我委资金的拨付时间,同时提高我委专项经费的预算标准,适当增加专项经费预算。 |